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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高邮人民法庭审判小组 深入农村巡回审判反革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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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7-18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苏北高邮人民法庭审判小组
深入农村巡回审判反革命
苏北高邮县人民法庭为了充分发动群众、及时镇压反革命,从四月份开始组织了五个审判小组,深入农村进行巡回审判,得到不少成绩。根据我们的体会,巡回审判有这样几点好处:
(一)在群众众目所视之下,反革命罪犯对他的罪行无法狡辩;案件处理能更正确。如张轩乡杀人犯沈连华,在审判时坚不承认用枪打死我复员军人周自梗。有几个群众立即提出该犯亲手用左轮枪打死周自梗的事实;该犯就只得照实供认。
(二)处理案件迅速。在县人民法庭里审判一个案件,往往经过初审、复审甚至三审,还要传讯原告对质。巡回审判开一个庭,就能解决好几个案件。如张轩乡审判小组一个下午就审判了五个案件,作出了初步的宣判。又如中坚乡恶霸冯珍玉,押了三个多月,审讯多次无法解决;五月十七号带到该乡在群众面前公审,二小时就定了案。
(三)通过审判可以教育群众,启发群众的阶级仇恨,提高群众的政治觉悟。如在佛塔、中心、永丰等乡,群众在听审后,都认识到反革命分子是和美帝国主义及蒋介石匪帮勾结的。当场两千多农民一致签名拥护五大国缔结和平公约和举手反对美国武装日本。
(四)不妨碍农民生产。在县人民法庭处理一个案犯,如果要原被告对质,往往要耽误十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的生产。巡回审判就能避免这种情况。如马棚小组五月二十一日在永丰乡审理恶霸张恒溪时,在月光下进行审判,并未耽误农民生产。
高邮县人民法庭 赵塔人、李乃祥、何东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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