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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牌子” 正风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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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02
第8版()
专栏:

“摘牌子” 正风气
公今度
荧屏上的商品广告,常把商品得奖作为宣传内容。奖状、银杯一一展示出来,使顾客相信:这商品经过有关部门鉴定,不是“滑头货”。
在过去,名牌产品是靠货真价实来打天下的。近代就有王麻子的刀,陆稿荐的肉,张小泉的剪,“天晓得”的“药梨大王”等等。牌子一旦做出,生意可就兴隆起来了。那时的“眼红派”,就来闹“双包案”。于是有“真真老大房”、“老老老大房”之类的“招牌战”,“真假美猴王”各显神通。
广告总是广告。国家有关部门鉴定的得奖商品,终究比“真真真真”要过得硬。然而,若要推敲,当然也有问题:谁来评的奖?如何评的奖?何时评的奖?几经竞争和升级换代之后,还该不该得奖?因此,我想不仅限于商品得奖,牌子与实质也有个不断进取重新估价的问题。
北京市委经过检查和验收,撤销了二百多个“文明单位”的称号,其中还包括得过“文明标兵”称号的单位在内。这真是一股清新的风!
先进称号应是过得硬的,不能“终身制”。除去有些本来属于把关不严或凭借“关系”而上去的以外,即使当时是真先进,在你追我赶的形势下,也有个能否始终处于上游的问题。不进则退,过去的“文明单位”,现在“摘牌子”了,这也不能说是不合乎情理的。
但是,我想进一步说的是:北京市委这一措施,充满了勇气。按理,优则奖,劣则罚,属于“能上能下”,无需大惊小怪。但不知什么时候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风气和做法,就是不大行得通。批评一个单位,摊不到哪一个人头上,还不算“碰硬”;如果批评的是个人,虽然和风细雨,有时也会弄到扬言要对簿公庭。有些本属开展批评和对照检查的会议,会上却也是“你好我好,大家都好”。明明有意见,能不说的绝口不说,要说也成了“希望”如何如何。投桃报李,彼此彼此。现在连学生的毕业鉴定也是满篇好话、套话和寓言,甚至有偷窃行为的,也道是:“希望今后认清并保护好自己的东西”云云,竟然颠倒成别人来偷他的。这样,连看书面鉴定也有了诀窍,如果期望颇多,那这人大约颇为不妙了。
十年动乱中,哪来与人为善的批评!动不动“打翻在地”,“踩上千万只脚”,“砸烂狗头”,“永世不得翻身”!一点优点也不能肯定,坏就是“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眼下呢,有的人又兴“花好稻好,一切都好”,一点都批评不得。如若指出一点缺点,他反过来被责问“是何居心”、“信口雌黄”。这种批评不得的空气的形成,原因当然很多。依我看,这也许正是对过去那种动辄“砸烂狗头”的一种反动。那时一点一般性批评,谁知后来竟成了“砸烂”的根据。不如自己来说自己的好话,并对旁人的批评加以断然拒绝,捍卫自己。反之,对别人也如法炮制。“打倒”的余悸,使得一般的批评都受不了了。对待这种畸形的社会心理学,就需要扯开面子、摘下牌子。但愿实事求是,与人为善,明是非,辨功过的批评表扬和奖惩措施,蔚然成风,吹遍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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