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阅读
  • 0回复

中国和新加坡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京草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03
第2版()
专栏:

中国和新加坡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京草签
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加坡共和国全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谈判工作今天圆满结束。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局长金鑫和新加坡共和国税务署署长徐籍光在北京草签了协定。
这一协定涉及广泛的经济活动及新的项目的税收处理。例如,协定规定,任何一国对另一国居民收到的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都将实行降低税率征税。协定还保障新加坡企业家在中国投资可以得到中国所给予的减征、免征税收的实惠。
协定一俟正式签署并经双方政府批准生效后,双重征税情况得以消除。其他税收优惠措施也将更好地发挥促进经济技术合作的作用。
目前中国已同日本、英国、法国、美国、联邦德国、比利时、马来西亚、挪威、丹麦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