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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真同人大北京代表团一起审议法律草案时说 社会主义建设需要法制作保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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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06
第1版()
专栏:

彭真同人大北京代表团一起审议法律草案时说
社会主义建设需要法制作保证
本报讯 记者吴恒权、于宁报道,4月5日上午,彭真委员长来到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北京代表团住地,看望北京代表并同代表们一起审议民法通则等三个法律草案。他在发言中说: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需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作保证。
彭真同志高兴地说:我作为北京市的一个公民,感到北京市这几年各方面的工作都有很大进步。你们讲还有很多缺点,我也同意。承认缺点,把它克服了就是进步。
在谈到提交大会审议的几个法律草案时,彭真说,最近,小平同志提出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这个意见很重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需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作保证。这个问题宪法和党章已经作了完全一致和明确的规定。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里,各政党当然包括共产党。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这就使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有了保证。有人提出,“党大,还是法大?”其实,这个问题很清楚。我看就是三句话: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又领导人民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己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中国如果不是这样,就谈不上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彭真说,赵总理在报告中讲到,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要一起抓。这很重要。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当前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思想要统一。思想不统一,办起事来就会别别扭扭。怎么统一?我看,公民要统一于宪法,党员要统一于党章和宪法。今天在座的许多是共产党员,我想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也好,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好,纠正不正之风也好,关键是党。党员思想要统一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原则基础上,统一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上。最近几年,对党的基础知识教育抓得不够,以至有的竟然错误地认为提倡学习马列主义,就是反对改革。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党的基础知识教育。思想统一了,行动也就一致了,我们的各项工作自然就会比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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