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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破条块割据的“藩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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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07
第2版()
专栏:

冲破条块割据的“藩篱”
国务院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干事 吴敬琏
发展企业之间的横向经济联合必须突破旧的纵向行政隶属关系,冲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的“藩篱”。1980年7月国务院曾颁布《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同年10月又作出了《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这两个文件都强调要贯彻“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推进联合,保护竞争”的方针。但是,五年时间过去了,由于条块分割的旧体制没有破除,商品和各种生产要素的横向流动和横向联合受到极大的阻碍。有的地区和部门提出:“胳膊肘不能朝外拐”,“肥水不落外人田”,极力维护条条块块的既得利益,以至往往连简单的低级的横向联合也难以实现。例如,上海市工业用羊皮十分紧缺,影响出口优质羊皮靴的生产,曾打算与某市搞物资串换,用缝纫机、自行车等产品串换四十万张羊皮。结果,上海的物资发了货,对方发出十万张羊皮后,被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了,一道命令,以本地也有出口任务为理由,将应当交货的三十万张羊皮卡住不放。这种划地为牢、设关设卡的作法,必然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推动横向经济联系和联合的严重障碍。
为什么条块分割的体制难以突破?我认为主要有四个原因:其一,因为我们还不能不保留一部分指令性计划,而指令性计划是通过条块下达,并以条块为单位考核的。条条块块出于完成指令性计划考虑,势必束缚和限制企业进行横向联合。
其二,这几年来,虽然中央的决定强调了将微观经营决策权交给企业的经济性分权,但是,向下级行政管理机构放权的行政性分权办法,常常干扰了改革的大方向。或者由国家把权下放到地方,或者把权交给垄断性的公司。这样做往往在条条分割和块块分割之间削弱了一方,强化了另一方,仍妨碍企业横向联系广泛发展。
其三,从1980年起,实行“分灶吃饭”的财政制度,由于企业的所得税是按行政隶属关系上缴的,产品税量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归地方分享。这样一来便强化了“地方所有制”和“部门所有制”。不少地方为了增加自己的财政收入,竭力扩大基建规模,重复布点,进行盲目生产,将优质原料供应自己的企业,而对别的地方和部门实行封锁。
其四,近两年在一部分原料供应紧张、价格扭曲的情况下,一些地方采取保护主义措施,实行地区封锁,限制和禁止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跨地区流动,甚至广设关卡,收取离境税。这样,势必使资源不能得到合理的利用。按照商品经济的原则,各地应该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大力发展在当地相对成本最低的产业,将其他产业让给更有优势的地区去搞。但这在目前价格体系尚未理顺的情况下很难做到。
为了打破条块分割,推动横向经济联合,必须在经济体制的各个环节上推进改革。要加快宏观控制体系从直接控制为主向间接控制为主的转化,为进一步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创造条件;要推进政企职责分离,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使企业能够根据经济合理的原则发展横向联系;要完善反垄断立法,禁止地区封锁,促进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形成;要有步骤地调整和放开生产资料价格,促使地区工业布局走向合理;在条件成熟以后,还要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重新核定各级预算的支出范围,建立新的财政体制,使局部利益和宏观利益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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