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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用好各项农业资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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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08
第4版()
专栏:

保证用好各项农业资金
本报评论员
国家审计署对农村水利资金审计情况的报告,提出了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当前有些地方农村水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相当混乱。有的挤占挪用;有的弄虚作假,虚列支出;有的工程不讲质量,造成损失浪费;有的滥发财物,请客送礼,等等。这反映了这些地方的财政监督不力,违反财经纪律的歪风远未制止。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水利建设。在农业投资中,用于水利的资金占有很大的比重,能否用好这些资金,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影响极大。目前国家财力还不丰裕,各项资金都要精打细算,合理使用,讲究效益。实行地方财政包干,丝毫不意味着可以任意挪用或滥用资金。近几年来,农业资金包括水利资金的使用效益虽然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挪用和滥用资金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审计机关的调查表明,这里既有管理制度问题,也有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问题,在某些地方后者更为突出。
为了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增强农业发展的后劲,国家将逐步增加对农业的投资。中共中央今年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各县,要保证用好中央各项农业资金,不应挪用。地方财政也要尽可能多拿出一部分钱投入农业,扭转一些地方农业投资递减的现象。水利投资要尽快恢复到1980年财政包干时的水平。”在国家建设资金短缺的情况下,中央决定逐步增加农业的投资是下了很大决心的。如果挪用乱支的作法不改变,违反财经纪律的歪风不纠正,资金使用效果不提高,那么,增加投资越多,资金的损失浪费就越大。这种状况决不能容许继续下去!
今年以来,中央为端正党风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党风和社会风气正在好转。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业务部门在整党和端正党风中,应当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认真严肃地抓一下农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把制度健全完善起来,加强财政监督,堵塞漏洞,对严重违法乱纪者,要绳之以党纪国法。以后,这种监察应当经常化、制度化。只有这样,国家有限的农业投资才能发挥最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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