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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某些建筑企业中 封建把头残余继续剥削工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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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7-19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太原市某些建筑企业中
  封建把头残余继续剥削工人编辑同志:
在山西太原市某些国营和私营建筑企业中,残余的封建把头制度仍然继续剥削工人。太原市在去年曾在建筑业中进行了反把头运动,因此公开的封建把头现在是不多见了。但由于某些建筑公司机构不健全,对依靠工人阶级的观点不明确,所以变象的封建剥削还存在着。据我了解:大部建筑公司为本身固定工人数量过少,所以利用原有的一部分工人(称为“劳合班”),雇用另一部分工人,实行所谓“集体计件”的“评分”工资制。这种作法往往形成大工及长期工赚的多,小工及临时工赚的少的不合理现象。如山西工人建筑公司在兰村工区,把工程全部委托给“劳合班”。“劳合班”将原有工人工资均评为九分,而将中途雇用技术及劳动强度较好的工人评为五分;新大建筑公司也实行这种“评分制”,将大工评为二十五分,小工评为八分。其次是某些把头变成了“小组长”仍然继续剥削工人。如国营新生建筑公司第五工程队修建某项工程所订的“集体合同”,只是由几名工头包办的,大部工人毫无所知。结果工人共做了五千一百一十六方工程,只得到了四千四百方工程的工资。
我建议市政机关要严格核定各营造厂商应有的定量基本工人(目前太原尚无一家公司或厂商有足量固定工人)、技术人员、工具和资金,否则必然影响开工时间和工程质量。工人无固定雇主,和自己的工会组织,难免不为把头盘剥,这对发挥工人生产的积极性、钻研技术以提高工作效率的影响很大。
樊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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