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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科技人员业余兼职不能限制太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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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09
第3版()
专栏:述评

对科技人员业余兼职不能限制太多
本报记者 肖关根
今年2月下旬以来,几乎每天都有单位派人到上海市科协咨询服务中心查问:有哪些科技人员参加过咨询服务?他们拿了多少钱?记者在工厂企业、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听到科技人员议论纷纷:现在对业余兼职的限制太多太严,不利于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对国家也没有好处。大家希望领导部门尽快完善有关业余兼职的政策。
科技咨询是在改革中蓬勃发展起来的一项新兴事业。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侵犯本单位利益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科技咨询,对国家、集体、个人都有好处。上海市的各类咨询机构,已成了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一条重要渠道,为各地解决了大量技术难题,产生了很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据抽样测算,平均每收取一元咨询费创造的利润是四十元,而参加咨询的科技人员每获得一元钱报酬,为社会创造的利润是二百元到四百元。
中共中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科学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侵犯本单位技术权益、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业余从事技术工作和咨询服务,收入归己。”国家科委在1985年发出的《关于划清政策界限保证科技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也指出:“划清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侵犯本单位技术权益的前提下,从事适当的兼职和业余智力劳动所得的合理报酬,同那些置本职工作于不顾去谋取私利的界限。”
但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对于科技人员参加咨询等业余兼职活动,出现了种种限制,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业余兼职要得到本单位领导同意,不然就是私自受聘,要挨批评,扣奖金,评上先进的也要被取消。
二是经济上卡得越来越紧。如有关部门规定,科技人员业余兼职获得的收入要缴临时经营税,后来,还要按照上缴税额再增收0.7%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据统计,1982年上海技术市场开放以来,业余兼职收入的税率已向上浮动了三次。对此,领导发愁,科技人员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
三是采取纪律检查措施。上海有些单位的领导明确宣布,不准从事科技咨询等业余兼职;已经业余兼职的一定要讲清楚;不讲清楚的共产党员,整党中不予登记。
这些限制,在科技人员中引起了思想波动,一度兴旺的科技咨询活动出现了冷清的局面。市科协咨询中心负责人忧虑地说:现在尽管全国各地要求提供咨询的企业仍然很多,但是科技人员有顾虑,不敢再承接新的咨询任务。即使已签订的咨询合同,也因咨询业务的停顿而无法如期实现。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限制科技人员业余兼职的做法?人们作了初步的分析:
首先是有些单位的领导观念落后于变化了的形势,用陈旧的观念、老框框来对待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新情况,把自己所不熟悉、不习惯而本来是正确的事情看成是错误的。
其次,政策界限不清。地方和有关部门提出的一些政策,有时与中央的方针政策不一致,各部门分别规定的政策也不尽相同,有时同一部门提出的政策前后矛盾,差异很大。这种政出多门、互不协调的情况,使基层单位无所适从。
再次,有人把科技人员业余兼职看作影响本单位生产的因素。企业生产增长速度下降,就怪罪于科技人员参加了科技咨询。其实,在上海很难找出一家因为业余兼职而使生产下降的单位。相反,由于开展科技咨询而带动重点任务完成、促进产值和利润增长的例子,倒是不少的。上海纺织工业设计院1984年下半年起开展咨询服务,科技人员在业余时间积极承担咨询项目,十层大楼每天晚上灯火通明。1985年春节期间,许多科技人员自动加班,既保证了重点任务的如期完成,又增加咨询收入六十八万元。全院1985年总收入达到三百五十万元,盈余二百零六万元,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
虽然出现了较多的限制,广大科技人员还是愿意在业余时间多做些工作。对于咨询中出现的问题要妥善解决。许多单位的领导和科技人员急切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比较完善的政策,积极引导这项事业健康发展,保护科技人员为四化建设作贡献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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