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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易辰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指出 深入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 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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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09
第4版()
专栏:

杨易辰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指出
深入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 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易辰今天在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说,一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各级专门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的有关指示和全国人大的决议,紧密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任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继续深入开展了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的斗争,全面开展检察工作,为促进社会治安的稳定好转,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出了新的贡献。
他说,1985年,是近几年来检察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的一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二十五万四千余人,向法院提起公诉二十五万五千余人(包括上年移转的案件);检察机关追捕犯罪分子四千余人,追诉三千余人。立案侦查的经济犯罪案件二万八千余件(比1984年增加近30%),决定逮捕各类经济犯罪分子一万七千余人,提起公诉一万九千余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二亿六千八百余万元。立案侦查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和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案件五千八百余件,决定逮捕犯罪分子二千八百余人,起诉五千余人。
他说,经过一年来的工作,由于全党全社会和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被打下去了,流氓团伙的骚扰破坏大幅度减少,群众的安全感大大增强,社会治安状况有了明显好转,特别是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杨易辰接着介绍了人民检察院在一年里主要抓的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抓统一思想工作,不断提高对打击各种犯罪特别是打击经济犯罪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明确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第二,解决关键问题,推动斗争深入发展;第三,集中力量,狠抓大案要案;第四,坚持严格执法,做到敢于碰硬,善于碰硬,冲破关系网、保护层;第五,坚持从严治警,加强检察队伍的自身建设。
他在总结了去年的工作后指出,一年来,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也有缺点和不足,主要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有的地方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还不多,还未能打开局面;有些地方对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持不够,在查处经济案件中仍有手软、打击不力的现象。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克服和解决。
他说,当前我国的政治、经济形势很好。最近,中共中央对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加强政法工作作出了许多重要指示。特别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战略思想,对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都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是我们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
杨易辰强调,今年是打击刑事犯罪的关键一年,也是要把经济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压下去的关键一年。检察机关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为此,他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明确以下几个基本思想:一、把工作重点放到打击经济犯罪上来。二、打击经济犯罪是一场长期的斗争,但可以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内把经济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压下去。三、依靠党委领导,打一场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总体战。四、把检察工作特别是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同端正党风、加强法制建设结合起来。
杨易辰最后说,今年要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搞实搞准,抓紧结案。要用一年左右的时间,把1984年下半年至1985年上半年期间发生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基本查清办结,同时注意打击现行犯罪,积极侦破,及时处理。他说,越是高级干部的子弟,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越要抓紧查处。在办案中,要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坚决抵制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错误行为,进一步纠正手软,打击不力的现象,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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