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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农副产品出口生产体系 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经贸部、商业部报告,希望有关地区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多做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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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11
第4版()
专栏:

建立和完善农副产品出口生产体系
  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经贸部、商业部报告,希望有关地区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多做工作
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 国务院最近批转了农牧渔业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商业部《关于建立农副产品出口生产体系的报告》,并指出:农副产品是我国的传统出口商品,今后仍将在我国出口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办好各种不同类型的农副产品出口生产基地,逐步建立和完善农副产品出口生产体系,是发展农副产品出口的一项战略性措施。
国务院认为,农副产品的出口经营体制,要在坚持统一计划、统一政策、联合统一对外的前提下,发展横向经济联合。鼓励基地企业同外贸企业之间,口岸同内地之间,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实行不同形式的经济联合。
国务院希望各有关地区动员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支持,多做工作。各地区和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抓紧工作,重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尽快打开局面,努力把这件事情办好。
农牧渔业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商业部给国务院的报告说,农副产品出口在我国出口创汇中占有重要地位。现在主要的问题是,出口农副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比较分散,科研、生产、加工技术落后,产品质量低;出口农副产品生产单位缺乏积极性;大部分重要出口农副产品内外销的矛盾比较突出,出口数量不能保证稳定供应;仓储、运输等设施不配套等。建立农副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对于改变这种状况,适应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的需要,不断扩大农副产品的出口能力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可以对全国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起示范作用,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农副产品出口生产体系,是由专门承担出口商品生产、出口商品率高的生产基地,能批量提供质量符合出口要求的产品的产区,以及为出口服务的科研、加工、储运等企业组成的完整体系。生产基地是骨干力量,把它建设好,是建立农副产品出口生产体系的关键。
报告指出,当前要重点规划潜力大、有相对稳定外销市场的大宗农副产品;同时抓一批传统的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为“七五”后几年扩大农副产品出口打下坚实的基础。
报告说,建立出口生产基地,要立足于现有基础,扬长避短,择优划片定点。基地应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一)生产区集中连片,能够专业化生产;(二)自然条件适宜种植或养殖,具有发展潜力;(三)生产、加工技术基础好,品种优良或名贵;(四)出口商品率高,要按不同商品特点确定适宜的出口比率;(五)交通运输方便;(六)科研、初加工、中转运输和仓储等配套设施有一定基础;
(七)除上述各条外,地方必须给以一定比例的配套投资。对于基地产品的出口经营,三个部门的报告规定,要在统一计划、统一政策、联合统一对外的前提下,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生产基地企业同外贸企业的结合,密切产销关系。鼓励企业之间实行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联合,联合各方的责任应各有侧重。生产企业要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出口生产任务。商业、供销部门要做好收购和调运,切实保证出口供货。外贸企业要搞好出口经营,努力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扩大推销,并及时向主管生产部门和生产基地提供国际市场商品信息,认真做好帮助引进先进技术、良种等工作。生产基地及有关企业和商业、供销、外贸企业要共同保证国家出口计划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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