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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证”成了他们的骗钱工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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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12
第5版()
专栏:调查汇报

  “记者证”成了他们的骗钱工具
  本报记者 马中艳 龚金星
经查,《全国信息汇编》杂志(由河南省科技情报所和省经济研究中心主办,已被撤销)驻山东省办事处,是个没有办公地点的“皮包公司”。这个办事处共七八个人,大都是无业人员。“办事处”主任杨雷是烟台市人,曾在山东省水产研究所等单位工作过,因投机诈骗、贪污盗窃,先后受过开除团籍、开除厂籍等处分。他从1977年起就泡“病”号不上班,到1980年因“病”退职以后,专门干起投机倒把、敲诈勒索等勾当。熟悉他的人,都说他“好逸恶劳,不花力气就想赚大钱”。
1985年初,杨雷在回烟台的火车上看到一份刊有《全国信息汇编》杂志招聘记者的“启事”,便按“启事”讲的找到河南。未经任何审查,他只交了四元五角钱,就拿到一个“记者证”。他进而向对方提出在烟台组建“《全国信息汇编》杂志驻山东省办事处”的要求,很快得到同意,并被任为“办事处”主任。
杨雷这伙人,自1985年初与《全国信息汇编》杂志搭上关系,到同年10月这个杂志驻山东省办事处被取缔,共干了三件诈骗勾当。
第一件:1985年4月,杨雷等在山东牟平县龙泉乡乡办企业——昆麓印刷厂,非法印制了五万多个实际上不存在的《山东经济信息情报》的“记者证”,然后以兼职记者证每个十三元五角、特约和专职记者证每个十五元五角的价格出售。在诸城、潍坊等地,每个“记者证”的销售价格竟高达三十——五十元。一时间,“记者证”在烟台市满天飞,有些卖地瓜干的小摊贩,也做起代销“记者证”的买卖!当地有的群众说:“过去记者是受人尊敬的,很少见到;而今到处都是,就连刚从班房里放出来的人也能挂上‘记者’招牌。”有些不法分子,弄到“记者证”后,即四出招摇撞骗。我们在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见到一份“记者花名册”。从1985年4月到1985年10月4日,在这“名册”上登记的有名有姓有单位有住址的“记者”,就有七百三十九人,几乎遍布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这些“记者”中的不少人,不但自己持有“记者证”,而且还兼作“记者证”的推销员。据“名册”记载,少的推销了几十个“记者证”,多的已经推销了四百多个。
第二件:杨雷等以创办《山东经济信息情报》为名,到处骗取赞助费和预订费。烟台市郊区有个叫李广华的所谓“信息联络员”,经他手收的有据可查的赞助费就达一万二千五百余元。杨雷本人还向全国各地发出了数千份《山东经济信息情报》征订订户的印刷品,每份收预订费五元。这笔钱寄来后,由杨雷派其心腹直接到邮局去取。到底搞了多少钱,他人不得而知。
第三件:杨雷等在全国各地还建立了二十几个《全国信息汇编》杂志驻山东办事处的分处(站),规定每个分处(站)要交他10%的利润作为“管理费”。
对杨雷的这个“办事处”,烟台市有关部门已于去年10月予以取缔。但是,杨雷却并没有停止活动,到去年12月5日,他还以“办事处主任”的名义向各地“记者”发出八百封通告信,说什么“办事处又被委托设立《军工技术转民用信息报》的发行部;‘记者’也一律随之转为《军工技术转民用信息报》的信息员”。12月10日以后,杨雷又发出二百五十份“鲁办字(85)第8号”所谓“红头文件”,“要求各地分处(站)加强联系,共同努力搞好下一年工作,在新的一年中做出成绩”。由此可见,杨雷是在玩弄新的花招,继续行骗。
据了解情况的人估计,杨雷搞的这个所谓“办事处”诈骗的钱财,大部塞进了他自己的腰包。杨雷自感问题严重,现已逃走。杨雷一伙的所作所为,既害人民,又破坏新闻界的名声,性质十分恶劣,是法律所不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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