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4阅读
  • 0回复

改革用工制度 增强企业活力 北京住宅总公司积极使用农民合同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19
第4版()
专栏:

  改革用工制度 增强企业活力
  北京住宅总公司积极使用农民合同工
本报讯 北京住宅建设总公司,按照以固定工为骨干,以农民劳动合同制工人为主体、以农村建筑队和临时工为调剂的原则,对用工制度进行了大胆改革,经济效果显著。
近两年以来,这个总公司先后从北京市密云县、河北省阜平县招收农民劳动合同工四千九百多人。这些合同工都是经过比较严格的政审、体检和文化考试选取的男性工人。其中二十五岁以下的占50%,党员占5%,团员占30%,退伍军人占20%。招进这支队伍从根本上改变了职工队伍的结构。通过师傅带徒弟、集中技术训练等手段,这支队伍较快地掌握了施工技能,充实了生产第一线。
这个总公司根据合同,对每一个合同工按其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工作难度,每年进行技术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晋级,不断筛选更新,从而始终保证一线工人永远处于最佳年龄、最佳技术状态。1985年总公司通过考核,将一千七百多名进厂满二年并从事技术工种的合同工晋升为三级工。构件厂一车间三条生产流水线共一百二十二人,其中三十二名农民合同工承包了一条流水线。1985年11月份完成七百八十立方米的混凝土构件生产任务,占全车间总任务的三分之一强。
由于农民劳动合同工与固定工实行同工同酬、按劳分配的原则,能吃苦、守纪律的合同工对固定工是一种促进。固定工也教会了合同工技术。住宅总公司原有固定工二万二千七百五十六人,其中一线工人一万一千九百九十多人,占全部职工的52.72%,一线工人平均年龄三十四岁。1985年招收农民劳动合同工二千多人,使一线生产工人比重增加,适应了生产任务的需要。在固定工基本没有增加的情况下,竣工面积由改革前的1983年八十万平方米,增加到1985年的一百零二万平方米,增长27.5%。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