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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植树节”前夕的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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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19
第5版()
专栏:耳闻目睹

  发生在“植树节”前夕的事
根据北京市有关法令,凡是要伐树,不管树多大,都要由施工单位写书面申请,经所在地区园林绿化部门批准,领取砍伐证后,才能砍伐。百年以上的古树需经市园林绿化部门批准并领证后,才能砍伐。
可是,北京市外交人员服务局基建处,一面写了伐树的申请,一面又不听所在地区绿化部门关于修改设计、保护古槐的意见,不待上级批复、取得砍伐证,便先后伐倒二十余棵,进行施工。其中有两棵大树,一棵还是树貌丰盛、高十多米,树干直径有八十多厘米、围径近三米的古槐。据周围住户中的老人回忆,这棵古槐已有一百年以上的历史(见照片)。
北京市外交人员服务局基建处,在北京市朝阳区小太平庄擅伐古槐一事,发生在植树节前夕,影响极坏。
北京 胡林(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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