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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把经济体制改革放在首位的方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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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21
第5版()
专栏:

坚持把经济体制改革放在首位的方针
桂世镛
“七五”计划最重要的特征,是把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作为第一位任务,使改革和建设相互适应,相互促进。深刻理解中央这一决策的必要性和基本内容,对于正确执行和圆满实现“七五”计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七五”期间把经济体制改革放在首位的必要性
在“七五”期间把改革放在首位,这不是凭人们的主观意愿,而是由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进程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尽管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并不理想。究其原因,首先是政治上不安定。由于实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政策,连绵不断的政治运动严重冲击了经济的正常发展,“文化大革命”更是走到了否定生产建设的极端。“左”的思想也渗入经济工作本身,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急于过渡”和生产建设上的“急于求成”,使我们吃了许多亏。其次,是原有的经济体制束缚了生产力。过于集中的管理,既严重压抑了企业的生机和活力,又不可避免地造成经济管理中的主观随意性和官僚主义,致使经济活动达不到应有的效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通过广泛深入的拨乱反正,坚决摒弃“左”的理论和政策,巩固和发展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及时把全党全国的工作重心转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并且制定了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经济战略和一系列方针政策,这就为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治前提。与此同时,从农村到城市逐步展开了对经济体制的改革。改革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尤其是农村改革收效极为显著,但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改革还只取得了初战的胜利,要达到预期目标,还需要大量的工作和较长的时间。因此,把改革坚持下去,进一步革除经济体制方面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种种障碍,就历史地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前进所必须抓住的中心环节。
还要看到,经过前几年的改革,旧体制已在许多方面被突破,新体制的成分逐步增加,并在经济运行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总的来看,如果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前旧体制还基本上起着支配作用,那末经过1985年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改革跨出了重要步伐之后,在经济生活中已经开始出现了新旧两种体制同时并存、交互作用的局面。这是前一段积极推进改革的结果,也是今后要集中精力加快改革的原因。在我们国家,由于种种客观和主观的条件,改革不可能也不宜于采取“一揽子”办法,一举告成,而只能循序渐进,逐步加以实现,以减少社会震荡,增加探索的机会。这样,旧体制的消亡和新体制的形成,都需要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新旧两种体制的共存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新体制才能完全代替旧体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两种体制不分主次并存的状况可以延滞很久。因为在这种状况下势必产生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不利于改革和建设的发展。主要是:一、企业的行为机制难以合理。由于旧体制的束缚还比较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活力还不够;又由于新体制不配套和某些改革措施不完善,企业对已经得到的权益还往往不能正确加以运用,企业只负盈不负亏、片面追求短期效益的现象很难避免。二、宏观控制的难度增大。一方面旧体制的许多部分已失去效应或者功能大为削弱,另一方面新体制的有关职能又尚未建立和健全,这就形成管理上的某些真空和漏洞,稍有不慎便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失控;不法分子也会乘机活动,导致某些混乱现象的滋生、蔓延。三、原有的利益关系已在改革中受到不同程度的触动和调整,而新的利益关系的格局又没有形成,势必发生一些机会不均等和收入分配不合理的现象,引起群众不满,如此等等。这一切,一旦发展到危及经济全局稳定和社会安定时,就不得不采取强硬的措施加以控制和纠正,而这又往往强化了旧体制。凡此种种都说明,两种体制作用强度大体相同的状态不宜延续过长,否则既妨碍经济的正常运转,也将增加进一步改革的困难。这就要求把改革突出起来,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使经济运行基本上纳入新体制的轨道,然后用较多时间去充实、完善新体制。这是从根本上克服当前遇到的某些矛盾和困难、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
从更长的历史跨度上考察,这次经济体制改革,不同于那种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都要经常进行的某些环节的局部改革,而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对经济的运行方式和机制进行全面性的改革。这种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也包含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它对促进建设的意义,不是短期而是长期的;它的实现,需要经过周密筹划,采取一系列相互联系的改革措施,因而必须集中一段时间全力以赴加以实行。“七五”时期正是这样的关键时期,把改革作为这个时期的首要任务,使建设的安排有利于改革的展开,已是势所必然。这决不是轻视建设,而正是为建设的长期稳定发展创造条件。
经济建设要适应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
要把改革放在首位,使建设的安排有利于改革的进行,最重要的,是确定适度的经济增长率和合理的建设规模,为改革提供比较宽松和稳定的经济环境。总的说来,我们的改革是要适应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革除原有体制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的弊端,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有计划地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进行这样的改革,必须有财力物力的支持,需要有一个供求总量大体平衡的市场。而要做到这些,关键在于保持恰当的增长速度和建设规模。
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展开,没有一定的增长速度是不行的。经济增长速度过低,就不可能继续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也不可能保证每年新增大约一千多万人口的生活需求和原有人口改善生活的要求。这样,既无必要的力量支持改革,也难以形成市场供求总量的大体平衡。因此,我们应当在提高效益的前提下争取有比较高的、能够持续增长的速度。但是,如果超越现实的可能去追求过高的速度,那就会造成经济关系的全面紧张,既不利于改革,也不利于建设。这样的速度即便一时上去了,也难以持久,一旦支撑不住还要掉下来,给经济发展带来严重的消极后果。正因为这样,“七五”计划在对需要与可能进行认真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6.7%,其中农业增长4%,工业增长7.5%;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7.5%。这个增长率比“六五”的实际增长率低一些,但它是切合实际的、有后劲的速度,是有利于促进改革的速度。
要造成比较宽松的经济环境,做到社会供求总量大体平衡,必须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国力相适应。历史的经验一再证明,脱离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把投资规模搞得过大,必然使各方面的经济关系绷得很紧,导致比例关系严重失调。在这种情况下,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都难以保持,当然更谈不上推进改革了。鉴于“六五”后期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猛,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一些不稳定因素需要继续加以消除,中央提出,“七五”前两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体保持1985年水平,后三年视情况再适当增加一些投资。根据中央这一决策,“七五”计划规定五年内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八千九百六十亿元,比“六五”期间增长70%。其中基本建设投资五千亿元,增长49%。在计划执行中,我们必须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必把投资规模控制在国力许可的范围之内。这是保证改革顺利展开的一个决定性条件。
进一步地说,为了适应和促进改革,在建设方面除了要十分注意保持恰当的增长率和建设规模外,整个经济发展战略都必须更好地转到新的轨道上来。因为改革需要延续多年,在这个过程中,人口要增加,生活要改善,为了生产的持续发展,必要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而且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行往往要涉及到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社会各阶层之间经济利益的再分配,为了使这种再分配易于为人们所接受,必须尽可能在普遍增加各方面经济利益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这一切,都要求国民收入有较多增加。说到底,只有较多的新增国民收入,同时对消费和积累的增长作适度的控制,改革才可能有比较宽松的经济环境,各项改革措施的实行才会有较大的回旋余地。而要增加国民收入,只有两个办法:一个办法是大量增加投入,主要靠增加生产总量来增加国民收入;另一个办法是主要靠节约物质消耗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在保持生产适度增长的条件下尽可能多地增加国民收入。前一种办法是过去走的路子,既不利于促进经济的现代化,又必然受到现有物质资源的限制。超越物质条件的可能去追求过高的速度和过大的建设规模,将导致经济不稳,也不利于改革的推进。这是不可取的。正确的抉择,是下决心采取第二种办法,即把经济的发展进一步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这也说明,体制模式的转换与发展战略的转变有着内在的密切联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正是基于这种要求,“七五”计划在确定适度的经济增长率和建设规模的同时,在建设方针上还作了相应的部署:一、把提高经济效益特别是提高产品质量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和相应的措施;二、合理调整投资结构,正确确定建设项目,提高投资效果;三、注意科技进步和智力开发,把经济发展进一步转到依靠科技进步上来;四、以增强出口创汇能力为中心,进一步扩展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交流;五、合理确定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幅度,使消费与积累协调发展。这些方针,反映了我国新的经济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是今后要长期坚持实行的。而在“七五”时期认真执行这些方针的意义,不仅在于发展建设本身,而且在于使建设与改革相互适应,以支持改革,促进改革。
经济改革要适应和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
坚持把改革放在首位,一方面要求建设的安排适应改革,必要时建设还要适当让点路;另一方面,也要求改革应当适应建设,发挥促进建设的作用。我们的改革是在建设过程中展开的,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建设,它不可能也不应当离开建设孤立地进行。同时,改革需要财力物力的支持,需要通过增加各方面的收益来显示自己的威力,这一切都只有在建设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促进建设不仅是改革的目的,也是改革赖以顺利进行的条件。
改革要适应和促进建设,首先是改革的部署和步骤要充分考虑经济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有利于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总的来说,改革的收效要比它所需的经济支持大得多,否则改革就失去了意义。然而各项具体改革措施的效应,往往要经过不同的时间才能充分发挥。这就有一个滞后期的承受力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为了保证急需的改革,建设规模可以适当压缩,但超过一定限度,就会影响某些必需工程不失时机地及早安排,影响经济发展的后劲。因此,改革也要考虑必需的建设,在保持社会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和经济稳定发展的条件下量力而行。“七五”计划正是全面考虑了这种要求来安排改革的,它并不要求今后五年完成全部改革工作,而只要求大体形成新体制的框架,使经济的运行走上新体制的轨道。这是从现实的条件出发,统筹改革和建设的全局作出的决策,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为了使改革适应和促进建设,改革的措施要密切结合和促进各项建设方针的实行,有效地推动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变。各项改革措施要周密设计,相互配套,以便使它们的积极作用尽快得到充分发挥,而把互相掣肘和矛盾的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由于改革的许多具体章法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因此要十分注意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以完善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正是从改革的总体目标出发,同时充分考虑促进“七五”时期建设的要求,“七五”计划提出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改革:一、进一步增强企业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使它们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这既是形成新体制的中心环节,也是当前为促进生产建设所亟待解决的问题。大中型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骨干,“七五”期间要提高经济效益和产品质量,改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就必须增强他们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同时完善企业的行为机制,强化企业的自我约束。二、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商品市场,完善市场体系。这里的关键在于进一步改革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制度,重点是解决能源、原材料等生产资料价格偏低的问题。这既是为企业造成一个既有动力又有压力的外部经济环境,也是合理调整投资结构、产业结构的重要措施。三、国家对企业的管理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制度。这是使企业的微观活动符合宏观经济要求的保证,也是在“七五”期间控制和调节投资、消费基金和外汇收支,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基本平衡的必要条件。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积极而又稳步地推进“七五”期间的体制改革,是贯彻“七五”的建设方针和实现“七五”建设部署最重要的保证。总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把经济改革与经济建设结合起来筹划和进行,是“七五”计划的一个基本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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