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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重奖不可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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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22
第1版()
专栏:今日谈

这种重奖不可取
王东
前年,有些商店、单位热衷于搞彩票、设重奖,以招徕顾客,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后,才得到制止。去年以来,一些省、市在举办美术摄影展览竞赛活动中,也设重奖,高的达到万元。举办者大抵是不会出这笔钱的,而是收取“参赛费”,有的向每个参赛者一收就是五元;其次是向社会广求“赞助”,包括请外商、港商赞助。
作为正常的文化艺术活动,举办一些美术摄影展览,对于促进文化交流,活跃文化生活,是有益的。对于优秀作品及其作者,给予一定的奖励,也无可非议。但重奖重到惊人的程度,而且是多数人掏钱,少数人受惠,这与发彩票设重奖如出一辙,不仅有负广大参赛者的意愿,而且违背文化交流活动的宗旨,社会效果也不好。
因此,举办这类设重奖的比赛实不可取。对广大出于对艺术追求的参赛者来说,多设一点荣誉奖,少收或不收“参赛费”,更为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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