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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改革实现农垦经济体制的转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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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22
第2版()
专栏:

坚持改革实现农垦经济体制的转换
本报评论员
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就批转农牧渔业部关于农垦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的报告发出通知,要求农垦系统在改革中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农垦经济。这个通知,指明了农垦系统改革的根本方向,是指导农垦经济全面改革,开拓农垦工作新局面的纲领性文件。
近几年农垦系统实行财务包干,开展农工商综合经营,兴办家庭农场,僵化的经营体制开始打破,企业活力逐渐增强,改革取得了可喜的进展。由于农垦系统改革比农村起步晚、积弊深、难度大,许多问题尚待解决。经济体制由旧而新的转换刚刚开始,“一死二穷”的面貌没有根本改观,农垦企业的优越条件和巨大潜力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从全国范围说,农垦系统已经结束了大规模开荒、建场的阶段,进入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转变的新的历史时期。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发挥农垦经济在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应有的示范作用,当前首要任务是紧紧抓住经济体制改革这个中心环节,顺利实现新旧体制的转换,进一步解开束缚农场发展的绳索。
过去农垦经济管理体制曾有过多次变化,放了收,收了又放,变来变去,都是在企业的隶属关系上打主意,并没有改变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的经济体制。农垦改革的根本方向,是在扩大农场自主权的基础上,搞好多种经营,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用新体制代替旧体制。实行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兴办家庭农场,都是通过扩大经营自主权来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一是给农场放权,使之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活力的经济实体;二是给家庭农场放权,使之成为与大农场相连接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改变内部经济关系的同时,要发展多种经营,改变内部产业结构。从某种意义上说,发展多种经营是解决农垦问题的关键。没有多种经营,农垦经济就很难有较大发展。深入改革农垦经济体制,还要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农场和家庭农场都可以同地方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专业户等建立多种多样的经济联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渗透,互相依存,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直至形成多种层次,多种经营方式的经济联合体。以上几个方面的改革,互相联系,互相促进,核心和基础是扩大农场和家庭农场的自主权,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只有几个方面的改革协调发展,上面活,下面也活;内部活,外部联系也活,农垦经济才能真正活起来。
有的同志担心大农场划分小农场(办家庭农场),对外多头联合,结果会分化了原有的国营农场,使国营农场不成其为国营农场。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大农场划分小农场,是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最后是壮大国营农场,使它的作用得到更充分的发挥。不要让“国有”两个字把自己的手脚捆住了。国营农场基本上是国有制,但并不排斥家庭经营形式,也不排斥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存在,以及各种所有制的交叉和融合。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宜公则公,宜私则私,也可以公私合营。总之不应当囿于全民所有制的局限。
农垦经济体制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农垦各级领导面临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艰巨而复杂的繁重任务,更要加强和改进领导,以全新的观点看待和指导改革,积极探索,扎扎实实工作,力争较快地完成农垦经济体制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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