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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人深思的八百多份伪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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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22
第5版()
专栏:剖析与思考

引人深思的八百多份伪证
去年8月,河北省高邑县外贸局长李贵海因贪污受贿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职务。李贵海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一千二百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三万多元。(编者按:李贵海已触犯刑律。是否应该追究李贵海的刑事责任,请有关部门考虑。)
案子不大,但查起来阻力大。请看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在此案调查期间,有一百八十五人,三百七十多次订立攻守同盟;在调查过的六百三十八人中,有二百五十七人出具伪证,一百四十三人第一次调查不出证,六人至今不出证;在取证的一千五百八十份材料中,有八百九十五份伪证,占取证总数的57%;办案期间,说客盈门,有七十九人直接或间接为李贵海讲情,有的到上级机关“告状”……。别看李贵海是个县外贸局长,神通可不小啊!这些人(其中党员、干部一百四十人)为什么给李贵海提供假证呢?究其原因,可分为三类:
一、亲戚、家属打掩护。李贵海现年五十一岁,1953年参加工作并入党,是个土生土长的“老高邑”。他的家属,嫡、旁系亲属有三十多人分布在本县的党、政、司法、农林、财贸等部门工作,其中有七人为科级干部。案发后,为保李贵海过关,这些人活动尤为积极。县农机局副局长李贵廷,是李贵海的胞兄。他听说办案组调查李贵海在干校苗圃工作期间,挪借公款二百五十元没还时,冒着被撤职受处分的危险,亲自插手策划。他从外县请来当时的临时工刘某,让刘写了一张“李贵海1980年3月还款,刘某四月借出”的证明,并指使会计王某提供伪证。李贵廷一人搞串供活动达二十多次,被撤销了党内外一切职务。李贵海之子李汉卿,在县司法局当公证员,在其父受审期间,四处为其父奔波串联,订立攻守同盟,被取消了预备党员资格,调离了司法局。
二、权与物交换的作用。李贵海坐镇外贸局,拿着国家的物资,几年来确实“买”了不少人。那些吃了他的便宜东西的人,为了报答,不提供真实情况。据统计,1981年—1983年,他用于拉关系而低价卖给“关系户”的东西有:红小豆四千一百斤;花生米二千七百斤;花生八千九百斤;蘑菇一千一百斤……。一次,地区分配给高邑县用于奖售养兔专业户的名牌自行车一百九十五辆,李贵海一下就“奖售”给各种关系户、关系人一百四十四辆。1983年地区拨下奖售化肥八十七吨,他自己挪用四十四吨给了“关系户”。
高邑县银行有三个领导干部,通过李贵海买过物美价廉的花生米,要过名牌自行车。这次调查时,他们不是出伪证,就是不出证。
三、人身依附关系的影响。现在有些人,把干部的调动、升迁,作为个人的施舍,而被调动、升迁者把这些“人情账”一古脑儿记到某些人身上,甚至终生报答不尽。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在李贵海一案中,表现尤为突出。业务科副科长宋风元,原来是保管员,当了副科长后,李贵海还让他“兼”保管。平常,宋对李“唯命是从”;局长有难,宋便“赴汤蹈火”。他明知李从仓库私拿走五十条面袋,组织上派人来调查时,他却说记不得了,拒不出证。1983年7月,宋伪造单据支取“芝麻加工费”三百元,李、宋等六人私分了。可他先后十几次出具伪证,说“分款人没有李”,真可谓“舍己保帅”。他被开除党籍。局里另一名职工胡某,为感谢李贵海将自己调入的“恩惠”,明知李贵海让一建筑队为其盖私房六间,没交一分工钱,偏要昧着良心跑到赵县,说服建筑队的负责人,让他们违心地把“李贵海已交工钱”七个黑字落在了白纸上。在这里面,确实有的并没有提携之恩、知遇之情,仅仅因为是老同事、上下级等,便不愿抓破脸皮,甚至主动献殷勤。有位县级领导干部,把县委对外贸局问题的意见,当天就泄露给了李犯同伙。究其原因呢,仅仅是与李贵海在一起共过事。
李贵海机关算尽,终究受到惩处。此案能查个水落石出,确实不易。我们对坚持原则的中共高邑县委领导,对机智而不畏艰难险阻的参与办理此案的同志们,表示深深的敬意!
(河北《共产党员》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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