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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不知法 落个坐班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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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24
第2版()
专栏:

领导不知法 落个坐班房
河北省保定市二轻局供销公司经理安兴国,从事多年经济工作,一向兢兢业业。可是,在签订、履行一项经济合同中,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去年4月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事情是这样的:该公司业务股副股长党永和,听说广东省顺德县北滘供销社有进口尼龙布出售。安兴国听了汇报,根据保定被服厂、工艺美术服务部等单位的需要,当即同意派党永和等三人前往广东,订购十万米。党永和到了顺德,方知无货。他急于进货,又委托殷连成、张伟英去找货源。殷、张二人遂与宁晋县流沙华侨联合投资公司,商订价值一百四十万元的十万米进口尼龙布合同。
安兴国、党永和既没查问对方是否经营进口尼龙布、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又未提出品种、质量要求,合同还未正式签订就汇去货款五十万元;合同草率签订后,又汇出货款五十万元。
由于流沙华侨联合投资公司根本没有进口尼龙布的经营业务,一百万元货款一到宁晋,即被银行冻结。工商局又处以罚款七千九百元。这时,安兴国、党永和明知受骗,不但不采取措施追回货款,反而催促流沙公司履行合同。流沙公司连夜非法收购走私尼龙布,两个多月后将货运到保定。经验收,质量大多不合要求,不得不降价处理,造成经济损失近十七万元。
经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确认安兴国的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处以徒刑。直接责任者党永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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