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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不是走回头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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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25
第2版()
专栏:

回头看不是走回头路
重庆日报评论员
人们在登山途中往往要暂停片刻,俯瞰山脚,回顾一番。志强者,见群峰翠色渐收眼底,游兴更浓,奋步朝顶峰攀登;志弱者,在回过头看了看之后,畏于行程之艰难而走了回头路。在当今改革的征途上,也有同志想走回头路。
今年,中央在总结过去改革经验的基础之上,提出巩固、消化、补充、改善的方针,要求我们发展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同时为明年后年的改革迈出较大的步伐做好准备。显然,这是一项积极的、鼓励我们开拓前进的方针。可是有些同志从消极方面去理解,误把巩固当止步,把改善当后退,对待若干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大有收缩之意。这不能不使人感到担忧。
例如,重庆市有三百九十二家企业试行厂长负责制,成效显著,但是今年有的同志又想退回去。中央关于改革的决定讲得很清楚,现代企业分工细密,生产具有高度的连续性,技术要求严,协作关系复杂,必须建立统一的、强有力的、高效率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系统。只有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才能适应这种要求。企业中的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厂长行使职权。厂长负责制这项新的领导体制当然还需要加以完善,同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使党委、厂长、职代会齐心协力地同唱一台戏,但是,厂长(经理)负责制必须坚持。
又例如,重庆市按照“还权于厂、还政于局、归位于企”的精神和自愿互利的原则,组建了一批企业性公司,方向对,效果好,最近也碰到了麻烦——某些部门违反自愿互利的原则,以完善为名,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某个公司合并于某个企业,或者又把企业性公司拉回到行政性公司,这是要不得的。这条搞“强迫婚姻”,组建行政性公司的路子,我们1982年就走过,走不通才采取“自找婆婆”的办法,对公司实行改组变型,经过努力,好容易才把公司与工厂的关系理顺了,怎么又要走回头路呢?
在这些年改革的实践过程中,类似的现象重复过多次。改革在前进中遇到困难,或者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对改革的某些措施进行调整的时候,那种想回到老路上去的情绪,就会在一些同志的脑际冒出来。就象鲁迅先生小说中描写的那位九斤老太,总是蹲在屋角嘟嘟囔囔:一代不如一代。他们对于旧的经济管理体制——单一的公有制结构,统收统支吃“大锅饭”的分配制度,单渠道多环节的流通体制,以直接控制为主的宏观管理的运行机制,政企职责不分的企业管理方法,封闭半封闭型的对外经济关系——有时在这一方面,有时在那一方面,总是留恋不已,幽古之情常常油然而生。而对于正在创建的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却看不惯,东挑剔西挑剔,看不到改革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究竟有多么大的推动作用。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当我们回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走过的路子,看到一个中国式的社会主义的经济管理体制正脱颖而出的时候,该是多么欣喜和自豪!当然,在欣喜之余,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改革要想一帆风顺,一点曲折和困难也没有,那是不可能的。曲折和困难并不可怕,怕的是我们自己在思想上打了败仗。我们要正确地总结经验,就会增强信心,用愚公移山的精神,去谱写改革的新篇章。
(载4月20日重庆日报,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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