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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宝联营”搞搭配遭四商场抵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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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25
第2版()
专栏:来信

“万宝联营”搞搭配遭四商场抵制
时近“五一”,北京市销售电冰箱的旺季已来临,各种展销陆续举行。但北京著名的东风市场、百货大楼、东四人民市场、西单商场却见不到“万宝”电冰箱,记者采访了有关单位,原来是这样:
今年2月底,“万宝”电器北京联营公司(由广州市万宝电器工业公司与北京市集团用品贸易服务中心合资经营)邀请四大商场出席该公司的经营工作汇报会,宣布1986年给四大商场一万台“万宝”电冰箱,同时搭配七百五十台冷藏柜和二百五十台空调器,这三种商品分期交货、同步结算。
决定宣布后,参加会议的四大商场代表议论纷纷:商品搭配越演越烈,去年商场到广州联系进货时,万宝电器工业公司提出,购三百台以上者搭配一定数量的电饭煲。尽管这种做法并不合理,但电饭煲价格不太贵,且经过一段时间也可销出,故进货单位都默认了。而今年的搭配却大不相同,一是名目变为“加强系列产品经营”;二是没有协商的余地,是硬性的规定;三则条件过于苛刻,电冰箱每台千元左右,冷藏柜在四千元上下,空调器价二千元许,其数量搭配为十比一,而金额是三比一。冷藏柜和空调器都是滞销商品,会占用大量流动资金。权衡利弊,四大商场决定,在搭配条件不取消之前,不经营“万宝”电冰箱。
4月24日,记者来到“万宝”电器北京联营公司。公司经理坚持认为要四大商场同时购进电冰箱、冷藏柜和空调器,不属搭配,而是“系列化销售”。(如此“系列化销售”,顾客接受得了吗?——编者)该公司经营部一同志说,联营公司也有自己的难处,既与广州方面共同联营,就不能光销紧俏的电冰箱,否则生产单位也不会同意。而联营公司资金有限,不能使产品过多积压,只能搭配卖出去。他还说,要解决商品搭配问题要靠全社会的努力,生产、批发、销售都不能搞搭配。
看来,商业部门有个如何对待顾客的问题,工业部门也有个如何对待消费者的问题。
本报记者 赵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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