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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已成为关贸总协定缔约方 我政府声明香港1997年后可以“中国香港”名义参加国际组织和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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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25
第7版()
专栏:

香港已成为关贸总协定缔约方
我政府声明香港1997年后可以“中国香港”名义参加国际组织和协定
新华社日内瓦4月24日电 (记者任正德)记者今天从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秘书处获悉,香港自4月23日起成为关贸总协定的一个缔约方。
秘书处说,香港成为总协定的缔约方是根据英国政府昨天向总协定秘书处提交的一份声明而得到确认的。
英国政府在这项声明中说,英国按照总协定的有关规定和香港的意愿,同意香港成为总协定的一个单独缔约方。
在此之前,英国自1948年起一直代表香港接受关贸总协定。
中国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常驻代表钱嘉东昨天向关贸总协定秘书处提交了中国政府的声明。声明指出,中国和英国1984年12月19日签署的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和附件规定,中国将在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自由港和独立关税地区的地位,可以用“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等有关国际组织和国际协定。
中国政府的声明接着说,因此,自1997年7月1日起,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继续被视为该协定的一个缔约方”。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是一个有关关税及贸易政策的多边协定。它于1948年1月1日生效。现有正式成员九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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