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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报专送”是怎么一回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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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26
第5版()
专栏:问事窗

农村“电报专送”是怎么一回事?
问:去年底,我回山东淄博市临淄区齐陵镇探亲前,给家里人发了一份电报。可是,邮递员在送电报时,却向收报人收取九角钱的送报费。这种收费合理吗?国家是否有此规定?
上海市桂苍新村 王春岭
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经济发展很快,社办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对电报的使用量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但是,当前农村邮电投递力量十分薄弱,农村电话通到村的比例还不到60%;农村邮送班期每天投送一次的村仅为60%左右,其余的村多数还是隔日班或三日班。因此,发往农村的电报,有一部分要采用邮班投递。由于投递不及时,就易于误事。特别是一些内容紧急的电报,因为电报投送的延误,还给用户造成了损失。
为解决市郊、农村电报投递时效慢的问题,我局除要求各地邮电局充分利用农村电话传报电报外,如预计邮送班期送达用户的时间不致误事的,也可交最近一次邮班投送。遇有电报内容紧急,但上述两种方式又不能解决及时投送问题时,作为一种辅助手段,各地邮电局可根据需要与可能条件,开办电报专送业务,向收报人收取一定的电报专送费。农村电报专送要收取专送费,这是邮电部门对当前农村邮电投递力量达不到地区另雇专人及时进行专送的劳务报酬。这项专送费,属于邮电部门为用户代收代付的地方性劳务费性质。国务院有关文件中规定:“地方性的资费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邮电管理局制订,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邮电部备案。”国家物价局有关文件中,也通知各省、市、自治区物价委员会(物价局),同意邮电部门开办电报专送业务,其劳务费可向收报人收取,具体费率由各省、市、自治区邮电管理局结合当地具体情况,按照路程远近分级收费的原则,与物价局商定后施行。全国不作统一规定,但收费要合理,不要过多增加用户负担。
自1983年以来,电报专送业务已陆续在全国多数省开办。这对解决农村电报及时投递问题,目前来说还是一个好办法,并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用户的好评。但是,由于电报专送是一项新开办的业务,一方面由于我们宣传不够,另一方面也发现少数地方在执行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有的不仅随意扩大了电报专送范围,而且对邮送电报也不分内容缓急,不区分邮班的具体情况,不管能否用电话通知,一律实行了专送,还出现了违章收费等情况。显然,这是错误的,应予纠正。为使电报投递工作得到进一步改善,我们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邮电部电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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