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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重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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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27
第4版()
专栏:漫话

老话重提
石角
贵州省清镇县在1984年机构改革中,选拔五十一名中青年干部进入局、区、乡领导班子。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证明,其中有五分之一的人不能胜任现职。县委和县政府根据各人的具体情况,对这些不能胜任现职的干部进行了调整,体现了干部能上能下的原则。
干部要能上能下,并不是什么新的提法。远的不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领导同志作过多次讲话,报刊对打破“铁交椅”也作过不少宣传。1982年9月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又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可见,清镇县的做法,只不过是“照章办事”。
既然“干部要能上能下”是老话,为什么还要重提呢?这是因为有的地方或部门,还没有“照章办事”。干部被提拔起来担任领导职务后,即使他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实践已证明他不能胜任现职,只要他不犯大错误,就下不来。这种现象在一些地方或部门,仍然存在着,就是说还没有真正地打破干部的终身制。
干部上去了就下不来的原因固然很多,但主要原因无非两个方面:一是领导上的原因,二是干部本人的原因。从领导上说,明明看到有的提拔起来的中青年干部不能胜任现职,因为怕得罪人而不去调整。这是一种对党的事业和干部本人采取了极不负责任的态度。从干部本人来说,没有自知之明,虽然知道自己胜任不了现在的领导职务,但怕丢掉面子,或怕降低待遇,没有主动提出调整。无论是领导,还是干部本人,如果都能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干部能上能下的新风就会树立起来。
当然,下调一位干部的职务,同提拔一位干部担任领导职务一样,都要慎重对待,不能草率从事。清镇县在调整之前进行认真考察;在决定调整之后,又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这都是值得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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