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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公款借给私人的问题 石家庄百货公司经理来信检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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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7-23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关于以公款借给私人的问题
  石家庄百货公司经理来信检讨编辑同志:
读了人民日报六月二十二日读者来信栏《石家庄百货公司经理不应随便借公款给私人》一稿,我作如下检讨:
(一)今年一月份,计划科副科长提出借款三百万元,说有急用,我即批准借给,二十天内归还了。会计科副科长因家购地亦借了公款一百五十万元,一个月内还六十万元,两个月内全部还清。在会议上有的同志提出意见,我当时还认为这是“照顾干部情绪”,不是什么大问题,未很好地考虑接受批评,后经上级党委发觉,指出错误,让我作深刻检讨。今天我已认识到我所犯的错误。我处理这个问题,不从国家人民利益出发,强调所谓“照顾干部情绪”,把巨额公款借与私人,违犯现金管理制度,使国家资金的使用受到损害。犯错误主要原因是由于政治锻炼不够,对政策学习很差,有游击习气和感情用事的不良作风。同时,由于个人小资产阶级的英雄主义思想作怪,未能接受同志的批评及时改正错误,更加重了问题的严重性,障碍了自己的进步。
(二)干部有病批准福利金问题,虽在当时征得工会委员同意,而未经小组研究,这是由于对工会法学习不够,未按规定办事,草率地处理了问题。
我今后必须加强理论政策的学习,提高自己,从政治上团结干部,克服单纯从感情出发的无原则倾向,纠正游击作风,加强纪律性,坚持与健全各种正规制度,改进工作。
石家庄百货公司经理 卢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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