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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实施新制营业税 物价猛涨 民众纷纷申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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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28
第3版()
专栏:今日台湾

台湾实施新制营业税
物价猛涨 民众纷纷申诉
本报讯 从4月1日开始,台湾实施新的营业税——加值型营业税。这是经过长达十七年筹划研究之后才决定的,台报称这是台湾租税史上的一大改革。
台湾旧的营业税是以多阶段营业总额的方式课税,在这种课税的方式下,税负包含在货物的售价内,因此随着货物交易,形成重复课税及税上加税。
台“财政部”称,此次采取的加值型营业税,较为符合中性原则。所谓加值,是指营业者在一定时期内所销货品或劳务的销售,减去自其他营业者所购进货品或劳务的支出额,其差额就是“加值”。新制营业税按货物的进价与销价之间的加值额课税,实际上,厂商已经不是真正的纳税人,而将所有的加值税转嫁给消费者负担。新制营业税在课征范围、减免规定、乃至稽征方式等方面,均与以前有很大的差别或变动。
又讯 台湾自4月1日实施新制营业税后,物价上涨,百物腾贵,消费者深表不满,纷纷申诉。据台湾报纸报道,“消费者文教基金会”成立的新制营业税申诉中心4月5日称,四天来所收集消费者申诉案件达数百件,经整理归纳,以食品、饮食类最多。
在申诉涨幅方面,商品完税价格与新制前价格相比,涨幅在5%者为最多,其次为涨幅在5%以上者占26%,涨幅在20%以上者高达15%。
至于申诉内容方面,消费者对维持旧价直接加收5%认为不合理,也有人抱怨厂商调高价格后再加收5%税金。
(陈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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