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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违约金·赔偿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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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28
第4版()
专栏:

定金·违约金·赔偿金
定金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经济合同时,为了保证经济合同的履行,由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在经济合同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就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按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应当加倍返还定金。
违约金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一方违约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双方当事人原来的约定,由违约一方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货币。给付违约金是合同应具备的法定条款。
赔偿金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方违约并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向对方支付赔偿损失的货币,是对实际损失的一种补偿。
定金和违约金,违约金和赔偿金,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定金是先行给付,具有预付款作用,经济合同履行后,定金可以抵作标的价款的一部分。而违约金则是合同的附加条款。合同完全履行,不发生支付违约金问题;只有在一方违约时,他方才有权请求支付违约金。定金和违约金都是经济合同的担保方式。赔偿金只具有单纯补偿性。支付违约金实行“过错原则”,即违约方在主观上有过错,而赔偿金的支付则以违约为前提,并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这种实际损失超过了违约金的数额。
(逯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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