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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学观问题的讨论——近年来文艺理论问题探讨概述之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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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28
第7版()
专栏:争鸣录

关于文学观问题的讨论
——近年来文艺理论问题探讨概述之三
白烨
1985年,“文学观”问题被理论界自觉而突出地提了出来,发表的许多看法较前显然更带系统性。
首先是如何看待文学的基本特性和主要功能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文学主要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它应当紧贴客观生活,反映“新的社会现象,新的矛盾和新的思想”,发挥“反映生活”、“干预生活”的作用。一种观点认为,文学是“人的心灵创造性的自由表现”,它应当发掘“人的灵魂深处的美”,并“‘干预’人的心灵”。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文学是“再现生活和表现自我的统一”,是“本体的冲动和客观凭藉的相互统一”,它应当通过“自我的本质”去“间接地反映生活的本质”。
最近出现的关于“文学主体性”问题的论述,也可视为主要是文学观范畴的理论探索。论者认为,由于庸俗社会学的深重影响,人作为文学的主体在许多方面都程度不同地失落了,现在应当恢复人在文学中的主体地位。在文学创作中强调人的主体性,包括“两层含义”:一,把人放在历史运动的实践主体的地位上,二,要特别注意人的精神主体性;有“三个层次”:对象主体、创造主体和接受主体。论者充分肯定了“文学是人学”的提法,但又指出:文学不是一般的“人学”,而是人的灵魂学、性格学和精神主体学;也不是一般的“精神主体学”,而是包含了表层和深层的双重结构、以不同个性为基础的人类精神主体学。接下来,分别对文学中对象主体、创造主体、接受主体的表现和实现进行了充分的论说。这一理论,以对文学中人的精神世界的触动性、自主性和创造性的生动而全面地阐发,表现出了对旧的文学主体观念的刻意反拨和对新的文学主体体系的重新构想。
有的同志撰文提出不同意见,认为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主体性理论中推断不出“文学应以人为思维中心”的结论,指出这一理论有离开社会历史的发展谈人的主体地位的危险,提出文学的思维中心应当是“人与社会历史的关系”。又有同志针对这一观点指出:社会历史的主体和中心就是人,提“以人为中心”就包含了人与社会历史的关系在内。因而,“以人为中心”与“以人与历史的关系为中心”的提法并不矛盾。
批评观上的看法,也许更为纷纭歧异。一些同志由评论家评论的是自己所体会、所理解的作品和自己心目中的文学形象出发,鲜明地指出,“我评论的就是我”,表现出对文学批评中批评家的独立意识、主体意识的积极推崇。一些同志则进而提出了主观文学批评的问题,认为应当容许这种批评的存在和发展。有些同志则认为,批评不能远离文学所藉以存在的大的历史潮流,批评家要努力使自己的主观与时代的客观相协调,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上评价文学作品,坚持和发展坚实而有力的唯物史观的文学批评。有些同志则认为,批评应从现代科学的“三论”中汲取营养,更新自己的思维方式,运用与艺术思维具有方法与目标的同一性的系统科学的方法论,使批评获得与时代相适应的科学能力。
批评观问题的讨论中,还较多地涉及到传统的文艺批评是不是社会学的,怎样看待社会学的批评,社会学的批评与马克思主义批评的关系等等。多数同志的意见是:我们以前的文学批评的传统方法,包括民族的文艺批评方法和社会历史学的批评方法两种;社会学的批评方法有被庸俗化了的倾向,但社会学批评方法本身仍未过时,依然是富有生命力的、行之有效的一种批评方式;社会学的批评在哲学基础、批评角度、批评目的等方面与马克思主义的文艺批评区别明显,不能等同,目前在多种批评方法中,不应忽视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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