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阅读
  • 0回复

南斯拉夫议会通过新法律 公民可向联合劳动组织投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29
第7版()
专栏:

南斯拉夫议会通过新法律
公民可向联合劳动组织投资
本报贝尔格莱德4月25日电 记者严正报道:昨天南斯拉夫联邦议会联邦院通过一项关于联合劳动组织利用公民的生产和经营资料以扩大其物质基础的法律,规定所有的南斯拉夫公民,不管是生活在国外或在国内的,都可以向联合劳动组织投入自己的资金或物资,以此确保自己在这个劳动组织就业,或根据投入的资产分得利润。过去十多年来,南斯拉夫已有约四万名外籍工人以上述方式向劳动组织投资,从而在国内获得劳动岗位,现在议会正式用法律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对此作了统一的规定。
早在去年7月,南斯拉夫联邦执委会就向联邦议会提出上述法律草案,但在有关社会政治组织讨论过程中遇到不同意见。反对意见认为,这项法律违反宪法关于每个公民不论其社会地位和物质状况如何,均享有同等劳动权的条例,它可能“使工人在就业时处于不平等地位”,而使另一些人享有“购买工作位置和社会特权”。而制定这项法律的专家及其支持者认为,它的目的首先在于加强联合劳动的物质基础,也必然能够为广泛的社会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
据有关资料统计,南斯拉夫临时在国外工作的工人拥有可观的资金,他们仅在欧洲银行的存款就达二百亿美元,在国内也有二万亿第纳尔存款,其中70%是外汇。据报道,此项法律草案正式通过前,曾根据不同意见作了必要的补充和修改,使之既能加强联合劳动组织的物质基础,又符合宪法的有关规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