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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戏宣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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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30
第1版()
专栏:凡人新事

以戏宣法
富春江已隐入浓浓的夜色中。江边,轻风伴着一阵越剧声腔,从桐庐县政府招待所大院里缓缓飘来,婉转而优雅“民(事)诉(讼)法放光芒,法制史上新篇章。”
循声望去,一位中年男子正唱得入神,吐字圆润清爽,一招一式,娴熟合度,俨然一位职业演员。
其实,他是华东政法学院民事诉讼法教研室的教师,名叫段春生。此次桐庐之行是为浙江函授学员上法律辅导课来了。
这时,一曲终了,激起一阵喝彩声。只听段春生解释道:“我是个越剧迷,又是个法学教师。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了,眼下,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民法通则,作为法学教师,怎样做好法律知识的普及工作呢,恰好,我院国际法专业的学生提出了用演唱形式普及法律知识的设想,于是,我写了唱词,请上海越剧院作曲家顾振遐谱曲,这样,会使大家易于接受。”
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 王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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