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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较大工厂企业 爱国公约推进了生产 中共市委深入检查纠正缺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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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7-24
第1版()
专栏:

  北京市较大工厂企业
  爱国公约推进了生产
  中共市委深入检查纠正缺点
【新华社讯】北京市各较大工厂企业执行爱国公约已获初步成绩,但仍普遍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缺点。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六月份深入各较大工厂进行检查时,在十六个工厂中,平均已有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小组订立了爱国公约。北京电信局、石景山发电厂等单位的爱国公约,是在充分进行思想酝酿的基础上订立的,并已建立检查制度。这些单位现正展开爱国主义竞赛,并涌现了执行爱国公约有显著成绩的先进小组。北京电信局梁庆华小组六个人五天内完成八个人半个月的生产任务。该局有九十五个小组建立和改进了读报制度,有一千三百多人经常学习时事。石景山发电厂刘德珍小组订立公约后,六月份提出七条合理化建议,节约了材料费二千七百斤小米。
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在检查时,发现许多较大工厂企业中的爱国公约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广大职工包括领导干部在内,还对爱国公约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有的干部说:“又搞生产竞赛,又搞捐献,没有时间搞公约了。”他们没有把生产竞赛、捐献以及一切中心工作与爱国公约相结合。在经过检查的六个单位中的十八个中共支部,有十个支部从未在党的会议上研究过普订爱国公约的工作。不少单位是从单纯任务观点出发来进行这一工作的。如北京琉璃河泥水厂五月初即制订了全厂爱国公约,但这是从上而下地由领导方面提出草案交全体职工大会通过的,事前并未经过职工们的充分思想酝酿和民主讨论。该公约内容很空泛,订立后从不进行检查与补充修正,所以流于形式,未起作用。
中共北京市委员会针对以上情形,已向各厂的党的组织发出指示,着重指出:各厂党委会要认真学习关于爱国公约的重要文件,将爱国公约列入党的会议议程;并要求各厂党组织在七月底以前,必须通过工会发动群众,普遍进行一次检查,认真纠正执行爱国公约中的缺点;凡未订立小组爱国公约的各工厂企业,则应迅速发动职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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