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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是维护企业自主权——三论发展横向经济联系的重要意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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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02
第1版()
专栏:社论

重要的是维护企业自主权
——三论发展横向经济联系的重要意义
在发展横向经济联合中,必须维护企业的自主权。这个问题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横向经济联合能否健康地发展。
企业要有自主权,是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前提。因为有了自主权,企业才能增强活力,各种生产要素才能根据实际需要自由地流动和组合,以充分发挥效益。一个企业没有或缺少自主权,犹如一个人的手脚被“捆绑”起来一样,足不得行,臂不能挥,还谈什么跨地区、跨部门呢?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企业自主权有了一定程度的增强,但还很不够。赋予企业的自主权,有一些还很不落实。现在企业缺少自主权,一个重要的方面是缺少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自主权。企业同谁联合,在哪个项目上联合,什么时间联合,用什么方式、方法联合,相当数量的企业还不能自主决定,仍然由行政主管部门来包办。现在,需要采取有力的措施,在前一阶段企业扩权的基础上,继续维护、补充、落实企业的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特别是要进一步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为推动横向经济联合打下坚实的基础。否则,横向经济联合是很难进行的。
在条块分割、政企不分的情况下,一些部门、地区用行政手段在本部门、本地区的行政管辖范围内,也曾组织过一些企业间的合作,如“对口支援”、“协作配套”等,这在一定的时期内起过协调经济的作用,有利于分工协作。但是,这种企业间的交往毕竟是以纵向的行政管理为主,企业不能超越本部门或本地区的行政界约,在更大的范围内,按照商品经济的客观规律,自愿互利地开展横向经济联合。因此,这种行政性的纵向“联合”,同我们所说的跨地区、跨部门的横向经济联合有着本质的不同。不能把剥夺企业自主权的行政“捏合”算作横向经济联合,不能损害企业的自主权,听任行政性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干预。企业在联合中该跨地区就跨地区,该跨部门就跨部门,真正依照商品经济的规律办事。
据一些企业反映,现在企业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阻力主要是来自各级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这几年,我们强调了“简政放权”,这对于改变条块分割的状况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政企不分”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例如,有的用行政命令的方法组成的行政性公司,把企业的权利“统”进公司,在某些地区或部门中,甚至比改革之前还要集权;有些中心城市借口发挥“中心”的作用,把企业束缚在自己的行政管辖范围之内,又形成了新的“块块”。这些情况表明,围绕企业自主权问题,矛盾还是很尖锐的。要发展企业之间的横向经济联合,必须在排除这些阻力方面有所作为。
企业在维护与增强自主权、发展横向经济联合过程中遇到阻力,这在新旧体制转换的情况下并不奇怪。关键是要知难而进,决不后退。对于改革中所遇到的这类问题,只能在深入改革的过程中去解决,也只能用改革的办法才解决得了。落实企业自主权在哪一个环节遇到了问题或阻力,就在那个环节进行改革,直到自主权得到落实。最近,国务院发布了有关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三十”条规定,强调维护企业横向经济联合的自主权,允许企业自愿参加联合,也允许自愿退出联合。这犹如自然界中,物质既可以“聚变”,也可以“裂变”。坚持这一条重要的原则,既维护了企业的自主权,同时也将有力地冲击条块分割、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
总之,只有坚定地维护和增强企业自主权,使企业真正成为充满活力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才能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发展横向经济联合,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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