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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副代表在联大谈联合国“财政危机”时指出 任何国家无权擅定本国会费比额 中国支持联合国必要的改革和精简节约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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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02
第7版()
专栏:

我副代表在联大谈联合国“财政危机”时指出
任何国家无权擅定本国会费比额
中国支持联合国必要的改革和精简节约措施
新华社联合国4月29日电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梁于藩今天在四十届联大续会上就联合国的“财政危机”问题发言时指出,美国将其国会通过的法令强加于联合国,违背联合国宪章精神。
美国国会于去年8月通过一项修正案,要求大量削减美国分摊的联合国会费,除非联合国实行改革,以所谓“加权表决制”(即根据所缴会费的多寡决定表决权)取代“一国一票制”。
梁于藩说,国家不分大小强弱在联合国都拥有同等的发言权和投票权,“这是联合国宪章平等原则的最根本体现”;“如果联合国以会费多寡决定表决权”,那么,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平等权利的原则“就将成为一纸空文”。
联合国历来根据各成员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国民收入决定会费分摊的比额。根据四十届联大就联合国1986—1988财政年度经费分摊比额通过的决议,美国分摊25%的联合国经费,苏联分摊11.7%,日本分摊10.8%,西德分摊8.3%,法国分摊6.2%,英国分摊4.9%,中国分摊0.8%,七十八个不发达国家每国分摊0.01%。
梁于藩说,每个会员国在按照联大有关决议履行了自己的财政义务之后,在联合国就享有平等的投票权利;“任何国家未经大会通过擅自决定自己的会费比额,都是与宪章精神背道而驰的”。
梁于藩还指出,各国立法机构通过的法令和规定只对本国有效;“任何企图将本国的法令和规定强加于联合国都是违反国际惯例的”。
梁于藩在谈到联合国改革的必要性和原则时说:“长期以来,联合国秘书处确实存在机构重迭、人浮于事、文件与会议不断增加等令人不满的状况,这种状况既影响了秘书处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也增加了会员国的财政负担。”
梁于藩还说,中国代表团一贯支持联合国实行改革和采取精简节约措施,但是,“任何改革和精简措施应以加强本组织的职能和作用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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