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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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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03
第1版()
专栏:

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本报评论员
实行利改税以后,国家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都来源于税收。税收征管工作抓得好,就可以充盈国库。反之,征管工作有漏洞,哪怕是每个地方、每个税种流失一点,集中起来就是很大的财政损失。因此,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几年来,尽管税收管理工作有所加强,但一些单位和个人偷税漏税现象仍比较普遍。有些人为了小团体或个人的利益,采取种种手段违犯国家税法,有的甚至抗税不交,还殴打税务人员。个别地区和部门违反税收管理制度,擅自越权减、免税收。去年在全国开展的税收财务大检查,查出各类偷税漏税案件数额大,涉及面很广。这些问题的产生,除了法制观念淡薄、本位主义严重等原因外,也与税收管理上存在不少漏洞有关。特别是税收征管制度不健全,执法不严格,使一些违反税法者有机可乘,甚至犯了法也可以躲避法律制裁,这不仅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而且干扰了改革,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
我国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现行的税法明确规定了纳税单位和个人应当交纳哪些税以及适用的税率。国务院最近发布的《税收征管条例》又进一步规定纳税人应按什么程序、制度和方法交税。纳税人严格遵照税法和《税收征管条例》办事,既可以避免多缴税,维护纳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权益,又可以防止偷税、漏税,从而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不懂得法律知识,不依法纳税,于国于民于己都是不利的。目前有相当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法制观念淡薄,有不少人甚至是法盲。有的违犯了税收、法规还不知错在哪里;有的随意修改国家的税收政策、法规,还自以为是“改革”。他们不懂得税收法规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必须坚决依照执行,决不容许擅自修改。今后,各级干部和纳税人必须经常学习国家有关税收方面的政策、法令,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使所从事的各项事业,在法律的范围内,得以健康发展。
严格执法是贯彻《条例》、加强税收管理的关键。法律一经颁布实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对违法者一定要依法惩处。《条例》明确规定对偷税、抗税的直接责任人,以及支持、怂恿、包庇偷税、抗税行为的人,分别给以经济制裁,必要时还要移送司法机关强制处理,该补税的补税,该罚款的罚款,该判刑的判刑。
《税收征管条例》还明确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出与税收法规和税收管理制度相抵触的决定。这是国家多年来反复强调的一个重要原则。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所有纳税单位和个人,都应在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行事,而决不可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一套,做到自觉地维护税法,模范地执行税法,促进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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