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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干部应当学法知法守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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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04
第2版()
专栏:编后

农村干部应当学法知法守法
通过合同进行承包经营,是目前农村广为运用的一种管理方式。依法签订的承包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必须严肃对待,一经签署,双方都得遵守,接受合同约束。即使以后发现合同不尽合理,也得经双方协商同意,并按法律程序办理,才能修改。一手遮天,以权当法,单方撕毁,不仅当事人不服,也是不合法的。
熊继宁同志反映的情况,涉及我国农村在新时期发展中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在我国农村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型过程中,旧的管理方式也应转变。从过去的完全依赖行政命令逐步转向更多地结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而且行政和经济的手段都应纳入法律的轨道。农村工作干部在改革中,不仅要学习和逐步掌握商品经济的知识,还应学习法律知识,知法守法。新形势要求我们干部不能再当“法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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