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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货车涨价的“诀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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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05
第4版()
专栏:法制园地

小货车涨价的“诀窍”
广东省汽车工业公司经上级批准,进口日本丰田牌一点二五吨小货车散件在省内组装二千辆小货车。至一九八五年七月底止,到货共一千辆,销售七百八十七辆,其中属省计委分配的一百八十五辆,公司自行安排销售六百零二辆。
这批车辆的销售作价,省物价局有明文规定:“这批车辆结算价四万二千元,最终销售价为四万五千元(包括销售费用和税金),直接销售到户……不准再转手倒卖或加收费用。”省计委亦下文重申这批车辆要按省物价局的定价经营和销售。但该公司出售这批汽车时,严重违反规定,销售一辆车开出四张发票,一张开销价四万五千元;一张开技措费一千元;一张开收取牌价钢材五至七吨的牌市差价款三至五千元不等;一张开收取汽油费十元。
去年十一月中旬,广东省物价检查所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对此案进行了严肃处理,没收非法收入一百八十万五千五百九十五元收缴财政。
吴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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