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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行业中应建立党团组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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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07
第7版()
专栏:建议与要求

编者按:杜喜武同志信中提出的建议很好。
中共中央组织部今年2月28日发出的《关于调整和改进农村中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的意见》的文件中,明确指出:“城镇个体工商户中的党员,包括进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党员,应根据人数多少,按行业或从业地点远近,建立党支部和划分党小组,由城镇党委领导,或由城镇党委确定其隶属关系。”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商品生产的发展,农村中的党员团员外出务工、经商的日益增多,农村党员团员的活动范围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原来的组织设置,已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因此,如何本着有利于经济体制改革,有利于加强党同群众的联系,有利于加强对党员团员的教育和管理的原则,按照党章、团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党员团员流动和分布的实际情况,逐步改进党员团员的基层组织设置,并加强管理,已成为十分重要的问题。希望各地重视这一问题,认真做好在个体行业中建立党团组织的工作。
个体行业中应建立党团组织
我县乾安、公布苏等三个镇,从事个体经营的共有一千五百人。其中,党员十二人,团员约三百人。可是,他们没有建立单独的党团组织。这些人的组织关系,有的在街道办事处,有的在农村。因此,他们很难参加党团组织生活。一些个体经营者要求参加党团组织,但由于无人管,也只好作罢。
个体经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是需要发展的。为此,建议有关党团组织关心个体经营者的政治生活,在个体行业中建立党团组织,把那些符合党团员标准的个体经营者吸收到党团组织中来,以发挥党团员在个体行业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吉林乾安县 杜喜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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