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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挪威捎来又捎回的酬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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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09
第5版()
专栏:好人好事

从挪威捎来又捎回的酬金
3月初,一封寄自广州的函件,叙述了关于“从挪威捎来又捎回的酬金”的故事,赞扬我公司工程部副主任工程师薛强的高尚品德。
去年6月1日晚,赴挪威学习的薛强在当地某车站独自候车时,拣到一个钱包,内有现金、银行的信用卡和驾驶执照。薛强心里很着急。第二天一早,他就专门乘车到了当地警察局,把钱包交给警方,请他们尽快交还失主。警察告诉薛强,按挪威法律,拾金交还失主者可得到十分之一的酬金,让他等待消息。薛强听后笑了笑说:“我不要酬金。我们中国人拣到东西都全部归还失主。”
不久,薛强学成回国,就把这件事忘在脑后了。
今年1月底,中挪合营的“广州——N PC海洋工程公司”董事会在广州召开会议时,挪方中国地区经理龙特先生受托带来了酬金,请中方副总经理崔鸿禧转交薛强。崔鸿禧了解情况后,代薛强婉言谢绝了。他说:“我了解薛强先生,他是不会接受酬金的,因为中国人认为拾金不昧是应该的。”后来,龙特先生理解了中国人的这种好风尚,便把酬金带了回去。
事后,崔鸿禧致函南海西部石油公司工程部,人们才知道薛强有这么一段故事。
广东湛江南海西部石油公司 陈镇溪 赵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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