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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非法交易的内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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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11
第4版()
专栏:法制园地

一场非法交易的内幕
检文
1985年11月,一起涉及浙江绍兴、广东佛山一些单位的倒卖外汇案件查处结束,与此案有关的单位受到惩处。那么,这起案件的前因后果是怎样的呢?它给人们什么样的启示呢?
1984年9月,广东佛山市广播电视服务部给浙江省绍兴市外贸局去函,声称愿以一比四点二的价格(高于国家规定的调剂价)买留成外汇一百万至五百万美元,并可提供一批低价物资。绍兴市外贸局接信后,马上同中国银行绍兴支行联系,然后电请佛山来人商谈。三方经过谈判,于10月29日达成协议,商定佛山市方面收到以一比四点二的比价买入的一百万美元现汇后,要为绍兴方面提供低价彩电二百五十台,赠送日本面包车两辆(价值六十万元人民币),货未到之前付保证金六十万元人民币。11月3日,佛山市汇给绍兴四百八十万元人民币。11月5日,一百万美元外汇汇往佛山。中国银行绍兴支行获得非法收入人民币一百一十二万元。另外,绍兴支行还同绍兴市外贸局所属的进出口服务公司达成协议:销售二百五十台彩电和两辆面包车所得利润按六四分成。
1985年8月,浙江省外汇管理分局配合有关部门对此案进行了调查。查清案情后,依法没收了中国银行绍兴支行和绍兴市外贸局进出口服务公司的非法收入,并同广东佛山外汇管理部门联系,查明佛山广播电视服务部又将那一百万美元高价卖出,获非法收入三十万元人民币。同年11月,佛山外汇管理局依法没收了佛山广播电视服务部的非法收入,并罚款人民币二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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