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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历史主体的探讨——《社会与人》评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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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11
第5版()
专栏:书刊评介

对社会历史主体的探讨
——《社会与人》评介
关实之
远志明、薛德震所著《社会与人》(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是一本探讨社会历史主体及其发展的哲学专著。这个问题在我国哲学界研究还不多。从这个意义上说,对“社会与人”进行专题性研究,本身就具有某种创新的性质。
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各种社会现象的普遍本质和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科学。无论在哪一个历史发展阶段上,进行创造性社会实践活动的人,总是社会历史的主体。我们可以说,所谓历史实际上也就是社会历史主体的发展史。因此,要揭示各种社会现象的本质,要认识和把握社会发展的规律,就不能不(甚至首先必须)认识社会历史主体及其发展,也就是不能没有社会历史主体的自我意识。《社会与人》的哲学意义或价值,大概首先就在于此。
正如马克思所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因此,要揭示社会生活的本质,就要对人们的社会历史的实践进行科学分析,即对社会实践的基本结构进行解剖,并在此基础上阐明它的基本要素——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相互作用的机制。《社会与人》的作者,正是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实践观出发,把现实的人首先规定为社会历史的主体,继而展开对历史发展动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统一——生产方式以及社会意识和社会进步诸方面的系统论述。该书的这种程序结构,表明作者力图把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原理贯彻于整个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而不是把这一原理当作空洞抽象的声明。这与通常那种把生产力当作起点,并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作为贯串理论体系的红线的结构安排,是大有区别的。这一点也表现了作者勇于探索的精神。
该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对哲学界众所瞩目而又争论激烈的一些问题不是回避,而是对各种不同的学术观点进行比较、分析,并提出自己的看法。例如,书中对人的价值问题就是采取了这种态度。作者首先评述了仅从主观方面和仅从客观方面出发来确定人的价值的观点,分析了二者的关系,指出了它们各自的片面性,最后提出:由于人本身就是个体与群体、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所以,片面地从内在需要出发,或片面地从外在需要出发,都不能真正实现人的价值。对人的价值,应当从主观和客观、主观追求与客观效果的统一中去判断,这样判断的结果必然是:“人的价值就在于人的自由自觉的发展同造福人类社会的创造的统一。”(第323页)
作者对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哲学分析,尤其是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人民(特别是农民)所表现出来的主体意识和历史首创精神,倾注了满腔热情。此外,对新技术革命及其对人类命运、对个人和社会的发展的意义,该书给以颇多关注,并做了有一定理论深度的探讨。所有这些,使本书具有一种鲜明而强烈的时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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