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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改革开放搞活方针 各族人民团结互助 我国民族工作取得新的成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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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13
第4版()
专栏:

贯彻执行改革开放搞活方针 各族人民团结互助
我国民族工作取得新的成就
本报讯 近几年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认真贯彻执行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全面开展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生产责任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
1984年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已将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法律化,从而进一步保障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贯彻、实施。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民族自治地方一百三十个,其中自治区五个,自治州三十一个,自治县(旗)九十六个。
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有很大增长。目前,全国已有少数民族干部一百三十七万,比1978年增加五十多万人。其中担任县级以上职务的有一万多人。现在,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全部由实行区城自治的少数民族干部担任。一些州、县的党委书记也由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少数民族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水平都有很大提高。
民族地区的经济得到持续稳定地增长。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在坚持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正确方针指引下,在全国大力支援下,经过各族人民团结互助、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经济发展出现前所未有的好形势。据初步统计,1985年,全国民族自治地方已全面完成“六五”计划规定的指标,其中新疆、宁夏两个自治区提前一年多完成了“六五”计划的主要指标;全国民族自治地方实现工农业总产值七百九十亿元(以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下同),按可比口径计算,比1980年增长58.6%,比1984年增长15.89%。“六五”期间平均每年增长9.7%,超过了自治地方“一五”至“五五”计划二十八年间(即1953至1980年)平均每年增长6.6%的幅度。而且,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83年的51.03%上升到55.56%,超过了农业总产值。少数民族地区的产业结构已得到调整和改善,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国民经济开始走向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轨道。
文教、科技等事业有了新的发展。目前,全国除原有的十所民族学院(包括中央民族学院和西南、西北、中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民族学院)外,还正在筹建东北民族学院、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和中央民族管理干部学院。截至1985年底,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已建起各类大专院校八十六所,内地一些大专院校还开办了民族班。1985年统计,全国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有九万四千人,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有二百四十四万八千人,小学生有九百五十四万八千四百人,分别比1984年增长40%、20%、10%。另有少数民族研究生六百多名。此外,少数民族地区的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也都有发展。 (周朱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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