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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办林木保险 为林农壮胆排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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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13
第5版()
专栏:

兴办林木保险 为林农壮胆排忧陆希刚同志:
为发展林业、绿化国土、造福后代,您提出尽快兴办林木保险的意见,很好。
农民在植树造林中,对自然灾害和人畜损害以及意外灾害确有后顾之忧。为此,我们同林业部门于去年4月在广西桂林召开了全国林木保险工作座谈会,并根据林业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解决办法:
一、对人畜损害问题,如乱砍滥伐,折枝拔苗,畜啃鼠咬,以及病虫害等,由各地林业部门设置专门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实行有偿护林。从各地的实施情况来看,成效显著。如河北省武安县小贺庄村在林业局和乡政府的支持下,于1984年成立了林木管护站(也称林木保险公司),设有正副经理、会计、技术员和护林员若干人。每株树每年收费二角。护林员把所管护的林木按株编号,划片包干、分工负责,每天有人昼夜值班守护。一年来从未发生过丢失、毁损树木的现象。
二、对自然灾害和意外灾害所造成的林木损失,如火灾、风灾、雪冻、洪水等,则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通过林木保险的方式予以解决。对此,我们于1985年初先后在广西、吉林两地进行试点。目前各地也都着手试办,已有五百多万亩林地参加保险。试点的办法是:首先对成片的人工林进行火灾保险,也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再附加一二种灾害责任,每亩林地的保险金额为三十至三百元(由幼林到成林的工本费),每亩林地每年的保险费为五分至一元二角(保险费的确定,取决于各地灾害发生的机遇)。有的地方则不分树龄、树种,只保造林费,每亩林地按四十至七十元的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每年交保险费一角至五角。
通过林木保险,为广大林农壮了胆,解了忧,深受广大林木经营者的欢迎。我们欢迎您和您的伙伴们早日参加林木保险,其具体事项,请与当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系办理。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王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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