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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确定建筑工程质量目标 消除等外品多创优良工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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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14
第1版()
专栏:

建设部确定建筑工程质量目标
消除等外品多创优良工程
新华社北京5月14日电 主管建筑业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确定今年我国建筑工程的质量目标是:所有竣工工程质量都要达到合格标准,消除不合格工程;继续提高国家重点工程、高层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质量,多创优良工程;基本消除屋面漏水,地下室、厨房、卫生间渗水及阳台倒汪水等质量通病。
为确保工程质量,建设部要求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和构件生产单位,都必须切实做到“五不准”,即未经持证设计单位设计或设计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施工;无出厂合格证明和没有按规定复试的原材料,一律不准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构件,一律不准出厂和使用;所有工程都必须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施工和验收,一律不准降低标准;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及构件,一律不准报竣工面积和产量,也不计算产值。对违反“五不准”规定的单位,要追究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据了解,从今年起建设部将每年组织力量抽检一百个建筑企业和一百家构件厂的工程、产品质量,并把结果通报全国。对工程和产品质量优良的企业,予以表彰;对质量不合格的企业,除通报批评外,还要限期整顿。整顿期间这些企业只发基本工资,停发奖金。经过整顿仍达不到质量标准的,要降低营业等级或停产转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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