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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东汉古墓群被盗案 判处主犯张德军有期徒刑十三年,主犯王仲林有期徒刑十年,从犯杨果先、吴长寿分别为有期徒刑七年和五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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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14
第4版()
专栏:

长沙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东汉古墓群被盗案
判处主犯张德军有期徒刑十三年,主犯王仲林有期徒刑十年,从犯杨果先、吴长寿分别为有期徒刑七年和五年
新华社长沙5月14日电 (记者刘春贤)湖南省长沙县回龙乡东汉古墓群被盗一案,经公安部门广泛侦查现已查清。5月12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在案件发生地回龙乡召开宣判大会,判处主犯张德军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主犯王仲林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从犯杨果先、吴长寿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和五年。
位于长沙市东北约二十公里处的长沙县回龙乡内有一个庞大的东汉古墓群,已有一千七百年至一千九百多年的历史。1983年底,当地农民杨果先在自己屋后挖出东汉古墓一座,从中获得青铜镜、铜器、陶器等物。他见有利可图,以后又陆续挖出六座古墓,从中牟利六百八十多元。原长沙市第二建筑公司工人张德军听说后,伙同王仲林等人先后窜去收购。张德军共得文物九十多件,倒卖后牟利三千五百多元。王仲林收得文物六十多件,牟利一千八百多元。在倒卖文物中他们都损坏文物多件,还用金钱物质引诱和指使当地农民寻掘古墓。自1984年3月至11月,回龙乡荷庄村蒲塘一带的东汉古墓群,被盗挖八十余座,挖出青铜镜、铜器、陶器等文物四百多件,使大量珍贵文物遭到破坏。在罪犯张德军、王仲林的金钱物质引诱和指使下,当地另一农民吴长寿单独寻掘古墓七座,伙同他人挖掘古墓四座,共挖得文物四十多件,从中牟利一千零三十八元。张德军、王仲林、杨果先、吴长寿等人已触犯我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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