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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客运规章 司乘人员受到处分 接受乘客批评 切实加强管理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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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14
第7版()
专栏:批评以后

违反客运规章 司乘人员受到处分
接受乘客批评 切实加强管理工作
2月6日你报第七版刊登洪春同志写的《对长途客运汽车司乘人员要加强管理》的来信,批评我公司一些司乘人员违反客运规章,在行车途中打牌赌博、收钱不给车票,甚至私拉易燃易爆物品。我公司党委看到报纸后,立即派人进行了调查,并作了处理。
经查,司机党军明知旅客携带的是易燃易爆物品,仍坚持让装上客车,客货混装,置旅客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于不顾,严重违反客运规章,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实习司机齐学斌,在装车时首先发现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制止上车,行车途中参与打牌赌博,服务态度恶劣,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售票员林国强,收钱不给车票,参与打牌赌博,明知装的是易燃易爆物品也不加以制止,给予延期定级一年的处分,并处以罚款二百四十元;售票员范朋军,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改变跟车路线,并首先提出和参与打牌赌博,因范是临时工,予以辞退。
今后,我们决心以党报的批评为动力,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客运管理,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旅客、为货主服务。
山东省交通厅济南汽车运输公司
上一个季度,全国交通事故迭起,给许多家庭带来了不幸和痛苦,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交通运输部门某些司乘人员违反规章、玩忽职守,无疑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过去发生的许多事实,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问题。
交通运输部门在抓紧完成运输任务的同时,应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越是任务繁重,越要严格执行各项交通法规,严格履行职责。对那些明知故犯、有章不循的人,特别是私拉禁运物品的人,应该作出严肃处理。否则,法规便失去强制性,规章便失去约束力。只有把教育和严肃处理结合起来,交通安全才能有较大保证,运输任务才能较好完成。 ——编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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