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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局将负责国务院法制行政工作 年内将审议制订、草拟162件法律法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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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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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国务院法制局将负责国务院法制行政工作
年内将审议制订、草拟162件法律法规
据新华社北京5月15日电 (记者张虎臣)国务院负责法制工作的一位同志今天说,国务院今年将审议制订以及草拟一百六十二件法律、法规,超过前两年制订的法律、法规的总和。
在国务院召开的一次国务院各部门法制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法制局副局长王世荣指出,在这一百六十二项法律、法规中,有六十五项是国务院在今年内审议、制订的;五十三项是争取年内审议、制订的;还有四十四项是争取年内拟出和完善草稿的。
他说,在年内审议制订的法律、法规中,除已制订的《渔业法》、《矿业资源法》、《外资企业法》和《义务教育法》外,还有《土地法》、《破产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海关法》等法律草案以及《城乡个体工商业条例》、《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草案。
在争取年内审议、制订的法规中,有《国营工业企业法》、《邮政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草案,也有《关于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暂行规定》、《职业技术教育条例》等行政法规草案。
国务院法制局是上个月经过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和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合并而成的,它将全面负责国务院法制行政工作,对国务院各部门的立法工作,通盘考虑、综合研究、组织协调、具体指导。
法制局的主要任务包括:编制国务院立法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审查各部门上报国务院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组织起草某些重要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组织清理法规,编辑法规汇编;和开展同国内外经济法学界的学术交流、咨询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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