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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为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全国物价检查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下半年继续开展物价大检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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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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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为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全国物价检查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下半年继续开展物价大检查
新华社北京5月15日电 (记者陈芸)国家物价局副局长王兴家今天在全国物价检查工作会议上说,今年下半年全国要继续开展物价大检查,中心任务是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为明后年改革迈出新步伐创造良好环境。
王兴家说,1985年全国物价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共查处违纪案件三十九万四千多件,收缴违纪金额四亿三千多万元,其中退还给消费者和用户的金额有六千万元。各地在检查中创造了一些很好的经验,诸如抓住群众最关心的商品价格重点检查;分行业从上到下的系统检查;组织广大群众参加监督和检查等。这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值得在今后物价检查中借鉴。
王兴家提出下半年物价大检查的重点是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特别是肉、蛋、蔬菜、耐用消费品和其他主要日用消费品价格。对生产资料价格检查的重点继续放在钢材、生铁、水泥、焦炭、纯碱、有色金属等工业原料和主要的轻纺工业生产的原材料方面。他特别强调,物价大检查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保证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措施。他要求各地物价大检查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工作,各地物价局要有一名局长或副局长自始至终领导大检查。
王兴家要求今年的物价大检查要建立责任制,层层发动,按级负责。工业、交通、商业、外贸、物资、供销、粮食、金融、卫生、文化教育、旅游等主管部门,都要对本部门的物价进行检查。要组织企业自查、互查,并搞好重点抽查。凡是在自查、互查阶段查出的问题,一般只没收非法收入,不罚款,不追究个人的行政责任;凡是重点检查阶段查出的问题,除没收非法收入外,对企业领导人和当事人要处以罚款,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行政责任;对屡查屡犯的单位和个人,加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各地要在检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物价管理规章制度。
王兴家最后说,当前许多违纪案件反映出一些新动向:一是违纪面宽,违纪金额大,重大案件多;二是不少企业的乱涨价,是由于非物价主管部门越权定价造成的;三是查处违纪案件涉及到地方和企业的利益,出面说情的人多,难度比过去大。对这些新动向,各地物价部门要给予足够重视。各地物价部门要切实加强检查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检查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及时研究政策,提高办案效率。物价检查人员要勇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要模范遵守纪律,不吃请,不受贿,不以权谋私。对于执法犯法的物价检查人员要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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