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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致函慰问烈军属残废军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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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7-28
第1版()
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
  致函慰问烈军属残废军人
【新华社二十七日讯】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于“八一”建军节前致函慰问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和革命残废军人。全文如下:亲爱的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革命残废军人同志们:
“八一”建军节二十四周年到来了。当全国人民热烈地迎接这个节日的时候,我们十分诚挚地怀念着你们。谨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礼和亲切的慰问。
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是无数革命烈士的流血牺牲,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英勇战斗换来的。在今天,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仍然站在保卫祖国国防的最前线,他们是人民幸福生活和国家独立安全的主要保障。中国人民志愿军与朝鲜人民军并肩作战,打击了美帝国主义的侵略凶焰,对保卫亚洲与世界和平起了重大作用。全国人民在这过着自由幸福生活的时候,不能不首先想起为人民献出了生命的革命烈士。他们忘我的牺牲精神,是革命道德的最高标准。光荣的革命烈士们永垂不朽!人民也不能不想起在革命战争中流血负伤的残废军人同志们,和光荣的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们。祝你们身体健康!
亲爱的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革命残废军人同志们:为了发扬你们的荣誉,保障你们的生活,本部于一九五○年十二月十一日公布了五项优抚条例,现在这个条例正在逐渐贯彻。今年六月一日,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发出了加强优抚工作的号召,各地人民热烈地响应,逐渐形成了广泛的、群众性的优抚运动。某些地区曾经存在着的“优近不优远”、“人在人情在”等偏向,也正在逐渐克服中。我们今后在优抚工作中将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一、加强拥军优属的教育,造成拥军优属的社会风尚,使人人自觉自愿地重视革命武装,支援人民军队,尊重并帮助烈属、军属和残废军人。
二、督促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人民积极地帮助你们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在农村,主要的是对贫苦无劳动力的烈属、军属和二等以上的残废军人做好代耕工作;在城市,主要的是切实帮助你们组织生产或介绍职业。
亲爱的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和革命残废军人同志们:为了发扬光荣的革命传统,希望你们戒骄戒躁,积极地参加生产,争取在各种社会活动或工作中成为群众的表率。同时,还应当多给你们的子弟和丈夫写信,勉励他们继续积极地工作和奋勇地对敌人作战,为人民立更大的功劳。这是你们的光荣责任。
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
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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