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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懂法,职工学法,办事依法 武钢运用法律管理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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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17
第1版()
专栏:

领导懂法,职工学法,办事依法
武钢运用法律管理企业
本报讯 记者王楚报道:“过去,视法律为‘束缚’,总觉得它‘碍手碍脚’。现在,我的看法全改变了。”在武汉钢铁公司采访时,一家分厂负责人津津乐道地对记者说了这番话。
武钢有职工十三万八千人,有专职律师十三人;这家有一百一十二个厂、矿、处、室的大企业集团,1980年10月设立一个法律顾问处。至今,该公司走上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企业经济的轨道已有五年多了。
把法律手段请进武钢的头两年,律师们只忙于催收货款,“象补锅一样,哪里出现漏洞,就到哪里去。”法律顾问处成了“消防队”。随着武钢领导成员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现在,重大经济活动必先要进行法律可行性研究。据统计,全公司每年签定各类经济合同十二万份左右,涉及金额三十亿元以上。有的厂矿部门报给公司审核的重大经济合同,如未经法律可行性研究,总工程师总要写上一句:“交法律顾问处审查后再定。”
在重大经济活动中,常常遇到是违法还是合法,是搞活还是搞“鬼”的问题。对此,公司领导头脑清醒,总是依法办事。武钢所属进出口分公司与深圳金属材料公司合资经营,将收取的外汇开立帐户存入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作为添置进口备件、备品之用。“这样做是否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公司领导拍板之前,先提请公司法律顾问处咨询。根据国家法令和深圳市地方法规,律师很快明确答复:“这样做不会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公司领导这才大胆拍板,使这一联营企业得以积极发展。
近几年来,公司还紧密结合企业工作的特点和经济法规的实施,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一百一十场,听讲人员多达两万三千人次。他们的口号是:“把法律意识灌输到全厂每一个职工。”为此,公司上下建立了法制宣传网,对厂、矿、处、室法制辅导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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