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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怎样解决教育经费来源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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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17
第5版()
专栏:

我们是怎样解决教育经费来源的
中共山东省平度县委书记 赵蓝田
实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困难之一是办学经费紧张。近几年来,虽然我县对教育的投资逐年增加,在财政收入每年递增4%的情况下,教育投资每年递增10%。但是,教育经费还是紧张,除人头费之外,教学行政公费每个学生每年平均只有三元,远远满足不了教学的需要。多年的事实证明,要解决经费问题,仅仅靠国家是不行的。另外,我县民办教师多,占教师总数的85%,他们是我县师资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妥善解决好这些人的待遇问题,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是发展我县教育事业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而这些,没有一定的经费也是不行的。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教育经费的问题,1984年,我们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初步作出了《关于全县统一筹集人民教育基金的决定》,并发动广大干部群众进行讨论。实行这一办法,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但也有一部分人对此认识不足。有的认为教育投资周期长,见效慢,“远水解不了近渴”;有的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乡镇,怕交多了“肥水浇了外人田”;有的经济条件比较差的乡镇,觉着拿这么多钱感到头沉,认为与其投到教育上,不如上个项目、办个厂子更容易得到实惠;有的认为平度县每年向国家输送一千四五百名大中专学生,结果分配到本县工作的寥寥无几,搞教育投资得不偿失;有的对筹集的资金能不能用到教育上存有疑虑。针对这些思想问题,我们“对症下药”,认真加以解决:
首先,通过深入调查分析,统一大家对筹资办教育的思想认识。统筹人民教育基金的初步意见拟出之后,县委、县政府的负责同志带领六个调查组,分赴全县走访了三百多名不同类型经济收入的干部群众,对教育与经济的现状进行了深入调查:一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平度县农村经济迅速发展,1984年全县人均占有粮食一千一百多斤,人均收入五百多元,发展教育事业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二是广大群众在解决了衣食温饱之后,迫切要求学习文化技术,入学人数猛增,与建国初期相比,中学生由每万人中的一点四人上升到四百七十六人,小学生由每万人中的四百三十九人上升到一千四百一十人;三是逐步富裕起来的农民当中蕴藏着极大的办学积极性。调查的结果表明,从群众手里集点资发展和加强基础教育,不仅需要,而且完全有可能做到。在调查研究摸清底子的基础上,我们先后两次召开乡镇党委书记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县委明确提出“不抓教育的书记不是好书记”,把办好教育、筹集人民教育基金列入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岗位责任制。
其次,制定专门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筹集人民教育基金的积极性。为了打消部分干部群众担心筹集人民教育基金平均摊派和乱摊派的顾虑,我们明确规定,按我县1983年人均收入(四百二十八元)的2%确定筹集总额,每年一千零三十万元,一定三年不变。筹集总额确定之后,县对乡镇、乡镇对村、村对户,视其经济条件优劣,从实际出发进行切块分配,对经济条件差的,区别不同情况进行缓、减、免征,不搞“一刀切”。所筹资金,75%上缴县里统一掌握使用,主要用于基础教育的公用经费、民办教师的工资福利以及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师资培训;25%留给乡镇,作为民办教师的浮动工资和奖励,以平衡本乡镇民办教师和其他企业人员的经济收入。
再次,加强对人民教育基金的管理使用。县里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领导以及教育、财政、银行、农业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人民教育基金委员会,分管教育的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和教育局长担任正副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筹集、管理、使用人民教育基金。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教育基金委员会,负责人民教育基金的筹集、上缴以及管理使用本乡镇的留成部分。人民教育基金委员会明文规定实行决算制度,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滥用和扣留。为了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人民教育基金使用情况,各级政府做到帐目公开,县和乡镇两级在每年召开的人代会例会上向人民代表汇报筹集和使用人民教育基金的情况,村一级召开村民大会或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1985年,我们又进一步拓宽了人民教育基金的集资渠道,在城镇维护税中提取10%用于中、小学的校舍建设;城镇新建学校免征土地开发费;乡镇企业按税前利润的3%征收人民教育基金;驻城企事业单位实行集资办学。这样一来,全县农村学校有了一个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建国三十多年来一直没有解决好的经费短缺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几年来,我县集体和群众用于建设学校的投资达三千多万元,相当于建国三十年国家投资的总和,有力地促进了办学条件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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