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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言代法 不以权代法 安庆市领导干部学法守法依法办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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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5-18
第4版()
专栏:

不以言代法 不以权代法
安庆市领导干部学法守法依法办事
新华社合肥5月18日电 (记者蒋志敏、通讯员王玲)安徽省安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
安庆市领导干部从去年6月以来已经学完了宪法和刑法,还听了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法律常识的专题讲座。
把各项工作都自觉纳入法律的范围,不以言代法,不以权代法,这是安庆市领导干部学法以来出现的新气象。过去,市政府任命政府部门的主要负责干部,通常是由自己“一锤定音”,把提请“人大常委会或人民代表大会讨论看作是走过场”。现在,他们严格依照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办事,在任命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干部之前,先拿出建议名单,由组织、人事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汇报,认真听取意见,然后再提请人大常委会讨论,在履行完法律手续后才让这些负责干部到任。最近,市政府准备撤销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设立“城乡建设委员会”,并拟议了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人名单。当他们把这个名单报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时,许多委员提出: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必须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法律手续完备之后才能任命干部。市政府接受了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按照程序报请了安徽省政府批准。
安庆市领导干部经过学法,不仅注意自己守法,还注意依照法律管理本职工作。去年6月,安庆市一家颇有名气的公司经过分别签订合同,让湖北某县一家公司直接销售一千吨磷肥到安徽省亳县。不久,亳县这家公司经过验收,发现发去的磷肥的质量不符合合同上签订的标准,就要求安庆市这家公司退还货款,赔偿经济损失,但对方把责任完全推到湖北的某公司,拒不退还货款。当亳县这家公司向安庆市有关部门反映时,有关部门有意偏袒。于是,亳县这家公司又向安庆市委“告状”。市委负责同志认为,本市这家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因此责成本市这家公司依法给对方退还货款,赔偿损失。这一经济纠纷使市委、市政府受到启发,感到应该使更多的干部、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他们组织司法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深入各厂矿企业宣讲《经济合同法》等有关经济法规,并在职工中开展了“重合同、守信用”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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